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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考黑龙江考区报名确认和考试费用减免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11-02 10:30      来源: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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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黑龙江考区现场、网上确认和考试费用减免有关事项通知


  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黑龙江考区考生请阅读以下事项:


  一、需到现场确认的考生范围


  1.报考特殊职位(或部门)需要现场报名确认的考生(能通过网络进行确认的考生不在此列);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


  3.报名信息中姓名填报存在错别字的考生。


  二、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


  地点:黑龙江省人事考试服务大厅(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二楼)。


  三、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报考特殊职位(或部门)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以U盘为载体),照片文件用本人的报名序号命名(如:123456789012.jpg); 考试费用(现金)。


  2.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要提前在网上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和确认报考信息的流程,在弹出交费页面后不要交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办理。其中: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报考人员需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更改报名信息中姓名填报错误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注意:不能更改包括身份证号和考试地点在内的其他报名信息。


  四、现场确认的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需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除外);


  2.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3.报考特殊职位(或部门)的考生现场确认后于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确认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网上报名确认流程


  不属于现场确认范围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1日0:00-11月7日24:00之间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home/gkhome.html),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并于11月23日0:00至11月29日12: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通过“照片处理工具”(有关使用说明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处理过的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考生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如考生在报名确认期间发现上传的照片有误(非本人照片),请及时通过咨询电话联系修改事宜。


  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六、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有序进入考场。


  2.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试期间,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摘、戴口罩;中、高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4.考生抵达考点所在地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应如实向考试管理机构(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申报,进入考点时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境外返回的考生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14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5.考生在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医治。


  6.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可能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请考生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 hljsgwy.org.cn)或关注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