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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6-11 17:45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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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2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传真,传真电话021-32500591。要求如下:


  1.标题统一写成“×××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面试”(详见附件1)。


  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传真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6月12日17时前传真021-32500591。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6月12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599弄18号706室)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六)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面试于2020年6月23日进行。


  1.6月23日全天面试办公室、粮棉糖和救灾物资监管处(执法督查处)、规划建设处(法规体改处)、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4个职位考生。


  2.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8:30分)到达面试地点报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1.报到地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599弄18号汇银铭尊1楼大厅)。


  2.乘车路线:公交44路、766路到光复西路丹巴路站下车,步行3分钟;地铁2号线到威宁路站4号出口,步行15分钟。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一般安排于6月24日上午进行,以电话方式通知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实行等额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七、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等信息,并申报个人健康状况。自发布面试公告日起,考生所在地为湖北、黑龙江、吉林、辽宁以及2020年3月1日以后有国(境)外旅居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经正规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地区来沪参加面试的考生建议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因疫情防控要求,建议来沪参加面试考生在沪期间,以单独静心备考为主,少去人员集聚地区,减少亲友同学互访,并在住宿、用餐、交通及购物等过程中主动记录行程轨迹,降低风险,确保身体健康,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面试。


  联系方式:021-32500591、32526841(电话)


  021-32500591(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5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待业证明(样式)


  5.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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