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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考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1-21 09:49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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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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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于2020年2月1日下午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传真和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传真发至0591-87028915;电子邮件发guochen@nea.gov.cn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2020年度国家公务员招录面试”(内容见附件1),手写签名后扫描发送。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于2月1日17时前发送传真至0591-87028915,扫描件同时发至guochen@nea.gov.cn,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我办。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0年2月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不一致的应附书面说明)。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上述材料收件后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19年2月14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至少提前50分钟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相应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顺序抽签。

  面试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19楼,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第一会议室。

  六、体检和考察

  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3.体检具体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4.我办将根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七、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面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并到指定地点休息,封闭期间严禁走动和泄露试题信息。

  4.考生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5.联系方式:0591-87028761;18559661587(电话)

  0591-87028915(传真)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19层,福建能源监管办综合处人事(收)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3下载

  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待业情况说明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