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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1-20 08:37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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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执法督查和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300110104001

131.60

张春蕾

160115010400528

214

上午

 

 

160115010400720

孙苏美

160115010402512

郝东鞠

160115010402629

张思涵

160121150401014 4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1月23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填写《参加面试确认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1月23日17:00前发送扫描件至nmgcbjlrch@163.com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执法督查和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面试”。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2.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1月23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nmgcbjlrch@163.com。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预审


  请考生于2月3日17时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后发送至nmgcbjlrch@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注明“XXX资格预审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报名推荐信》(详见附件3)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扫描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情况说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说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0年2月13日8:30至11:30、14:30至16:30,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三楼人事处进行。考生请携带资格预审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2月14日上午9:00进行。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机关办公楼三层303号房间。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20号。可于呼和浩特火车站或汽车北站乘坐K2路或34路车到“海亮广场”站下车,十字路口沿中山东路向东500米路南(内蒙古人大对面)。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17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30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院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0471-6905245,6903812(电话)


  0471-690524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4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报名推荐信(样式)


  4. 待业情况说明(样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