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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考西安海关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2-01 22:28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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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海关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西安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3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77121489@qq.com,并同时传真到029—83196761(24小时自动传真)。


  2. 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XX海关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


  3.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4.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9年2月3日24时前传真至029-83196761或发送扫描件至77121489@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19年2月13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9号605室,西安海关人事教育处,邮编:710075)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另附成绩单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的,应在空白处说明不能提供的原因,注明学校联系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由考生签字确认,并于面试前重新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在“院校毕分办意见”处填写是否具有派遣资格的审核意见。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9年2月24日下午14:00—15: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9号,西安海关办公楼6层605室。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9年2月25日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西安海关办公楼6层605室,从办公楼北门进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19号。


  可乘地铁 3号线在延平门站下,由C2出口出站后沿唐延路走1.3公里后到十字路口左转,再沿科技二路走70米路南即到;也可乘坐29路、608路、707路、908路公交车到唐延路与科技二路什字(高新一中高中部)站下车即到。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019年2月26日进行。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在西安海关办公楼6楼605室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邮寄资格复审材料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当天,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社会在职人员为工作证或其他工作证明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核对。


  (四)为保证面试秩序,考生家长和随行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地点楼内。


  (五)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单位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和西安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029—83196011,83196102(电话)


  029—83196761(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点击下载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报名推荐表(样式)


  4.面试名单


  西安海关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