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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考合肥海关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2-01 21:35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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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海关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合肥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11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hfhgrjc@customs.gov.cn 。


  2.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合肥海关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


  3.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4.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9年2月11日24时前传真至0551-63549179或发送扫描件至hfhgrjc@customs.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19年2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合肥海关人教处(地址:合肥市翡翠路5301号;邮政编码:230071)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延缓派遣毕业生如学生证已交还学校,可不提供)。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延缓提供。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附件3)。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6.其他材料: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9年2月24日14:3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合肥海关办公楼(地址:合肥市翡翠路5301号,经济技术开发区内)7楼会议室(704房间)。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9年2月25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合肥海关办公楼(地址:合肥市翡翠路5301号,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十三楼电教室(1304房间),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此集中候考。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019年2月26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20在合肥海关一楼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海关)=(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八、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单位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和合肥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0551-63549249(电话)


  0551-63549179(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点击下载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报名推荐表(样式)


  4.面试名单


  合肥海关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