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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考国家外国专家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2-27 09:10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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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外国专家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国家外国专家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姓氏笔画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办公室财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10001018

131.70

 

164137290122

38

下午


 

赵华伟

164137741701


 

修娴娴

164137513003


 

袁丽娟

164111180814


 

韩睿玲

164111750123


 

出国培训管理司计划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10003011

139.50

王菲菲

164139044602


 

王露霞

164114171904


 

许晓凤

164111640503


 

 

164111751629


 

郑俊奇

164133410403


 

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中心行政财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400110004034

124.00

王嘉琳

164111870827


 

 

164111890520


 

李文娟

164111991116


 

 

164132375222


 

 

164111370619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3月2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传真。要求如下:


  1. 传真到010-68468001。


  2. 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外国专家局XX职位面试”( 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3月2日17时前传真至010-68468001。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于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8年3月8日下午进行。


  面试于下午1:30开始,请面试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外国专家局一楼大厅(地铁4号线至人民大学站D口出南行50米友谊宾馆院内5号楼)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2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X50% + 面试成绩X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68948995(电话)


  010-68468001(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待业证明(样式)


  国家外国专家局人事司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