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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考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7-02-08 10:20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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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注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财务管理副主任科员以下

0501653001

119.6

范丽梓

653113013911

223

 

吴晶

653113020609

 

韩茜

653113024217

 

张楠

653113024628

 

焦建奇

653113025311

 

张义倩

653113032609

 

赵雅雯

653113032813

 

远凯

653113032905

 

陈盛捷

653113033625

 

陈婷轩

653113035630

 

韩明

653113035705

 

赵培

653113035915

 

牛子慧

653113036022

 

赵蒙蒙

653137362015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财务管理副主任科员以下

0501653002

100.0

张倩

653113012611

 

刘倩

653113030616

 

付思媛

653113036104

 

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科技处)副主任科员以下

0601002001

133.2

赵恒怡

653213211810

 

谷君毅

653241080809

 

张儒雄

653242192608

 

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植物检疫监管副主任科员以下

0601002002

136.3

张亚璨

653213160224

 

王刚

653213210529

 

戚家明

653232117129

 

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物检疫监管副主任科员以下

0601002003

119.0

张洪岩

653211691109

 

张玉萍

653212352229

 

黄骅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科员

0601003001

128.3

周肖宏

653213060905

 

付春霖

653213066917

 

刘屏

653237411130

 

黄骅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鉴定科员

0601003002

127.7

霍高冉

653235561519

 

张兆胜

653237192820

 

郑春华

653239210701

 

黄骅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关业务科员

0601003003

136.1

张心雨

653211765419

 

李永旭

653213134030

 

郭金秋

653237730401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京唐港办事处综合业务科员

0601004001

131.7

任旭

653212210518

 

付佳

653221572111

 

刘子辉

653237300814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京唐港办事处工业品检验科员

0601004002

125.1

曾庆琪

653222183503

 

吴从从

653237722817

 

张丽娇

653241081526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京唐港办事处工业品检验科员

0601004003

138.3

英婷婷

653221600412

 

谢坚

653236622807

 

邢政豪

653261143308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曹妃甸办事处动植食检验检疫科员

0601005001

135.9

郝常

653213200122

 

王伊宁

653215610816

 

李雨珊

653242190725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曹妃甸办事处通关业务科员

0601005002

132.6

张萌

653213143013

 

侯晓迪

653213191219

 

赵鹏燕

653214110722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曹妃甸办事处检验监管科员

0601005003

106.9

马超

653232402722

 

翁洁琼

653233274823

 

熊一平

653236330407

 

石家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关业务科员

0601006001

137.3

封子琪

653213082704

 

田广昊

653213194522

 

韩文杰

653239101115

 

石家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业务科员

0601006002

133.1

赵宗

653213090207

 

高茹月

653213153024

 

谷若云

653241082023

 

石家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物检疫监管科员

0601006003

97.9

韩建敏

653211430527

 

柴卫华

653213148902

 

张玉红

653241200830

 

廊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疫监管科员

0601007001

119.6

张力娜

653211691929

 

高旭

653213131323

 

廊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关业务科员

0601007002

132.3

宋思奇

653211531811

 

鲁迪

653211810808

 

武赓

653237782626

 

李凤强

653239122225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家庄机场办事处动物检疫监管副主任科员以下

0601008001

131.2

邓宏飞

653213062322

 

陈洁

653213091215

 

申丽薇

653213143304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家庄机场办事处卫生检疫监管副主任科员以下

0601008002

134.9

徐红

653213062121

 

李霞

653213154921

 

何淼

653221430706

 

承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物检疫监管科员

0601009001

133.1

王越

653212381725

 

张天宇

653213154027

 

王雪莲

653223151602

 

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财务管理科员

0601010001

134.9

廖燕朝

653211390620

 

杨朔

653212351902

 

傅洪宇

653212360601

 

保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植物检疫监管科员

0601011001

133.8

赵静静

653213185410

 

董萌

653221520814

 

高笛

653232107630

 

衡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科员

0601012001

134.4

戚元秀

653237731625

 

李程程

653241083002

 

兰艳丽

653251081913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家庄内陆港办事处化工品检验监管副主任科员以下

0601013001

133.2

王浩渊

653213151428

 

杨岑涟

653242174225

 

吴佳洋

653261145518

 


  以上无调剂和递补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3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hebciq@163.com。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局××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3日24时前传真至0311-85980529或发送扫描件至hebciq@163.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均为原件),以供查证,并按照顺序准备一套复印件: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报到时间:2017年2月22日下午14:00-16:00,面试资格审查,分发考生须知,强调注意事项。


  (二)面试报到地点: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318号,具体位置和乘车方式见附件4)。


  (三)面试时间:2017年2月23日.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地点: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内,由工作人员引导。


  (五)成绩公布:在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面试后第二天,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发布考生面试成绩,并在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heciq.gov.cn )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于2017年2月27日前在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heciq.gov.cn )公布。


  体检于2017年3月6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当天上午7:00在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门口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相关规定和招考计划中明确的标准执行。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一寸彩色近照1张。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


  (三)考察。由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毕业院校、档案存放地等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按时到达面试、体检集合地点,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311-85980526(电话)


  0311-85980529(传真)


  hebciq@163.com(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4附件下载


  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2. 同意报考证明


  3. 待业证明


  4. 报到、面试地点位置示意图和乘车方式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