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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考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7-02-06 09:34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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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准考证号

面试

时间

备 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业务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912001001

102.4

郭倩

435151015809

223

 

武莹

435164062529

 

马蕾

435164062605

 

焦永春

435153603010

 

罗玲

435164062602

 

何步江

435164062530

 

李靖

435142262511

 

王文娟

435164062525

 

王晖

435162171429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科员

1012002001

114.1

范永琛

435232145903

223

 

陈敏

435232133902

 

杜晴阳

435264042825

 

严凯

435264042824

 

吴雨欢

435264042901

 

徐青

435264042823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气象局计划财务科科员

1001003002

111.7

张婕

435264042725

224

 

马保康

435262080727

 

陈捷

435262181523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科员

1012003001

106.3

马丽

435232108215

224

 

程雅茹

435264042905

 

贺靖

435264042903

 

宋平

431232112308

调剂

黄元媛

435264042829

调剂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科员

1012004001

109.4

潘娜

435264042906

224

 

李浩然

435264042907

 

金飞

435264042909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气象局办公室科员

1012005001

107.1

侯炳文

435264042912

224

 

杨思帆

435251231306

 

张瑞华

435232164126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气象局防灾减灾科科员

1112006001

102.1

王文馨

435251233309

224

 

曹锋

435232069724

 

贾立刚

435264042914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3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nxqxrsc@163.com <mailto:1.发送邮件至ziqrsc@163.com>(电话告知宁夏气象局人事处,电话0951-5029804)。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单位)××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3日18时前传真至0951-5029834或发送扫描件至nxqxrsc@163.com(电话告知宁夏气象局人事处,电话0951-5029804)。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3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月22日上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于22日12时前宁夏气象局人事处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7年2月23日和2月24日进行。


  1.2月23日


  报考0912001001(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业务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1012002001(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科员)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2月24日


  报考1001003002(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气象局计划财务科科员)、1012003001(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科员)、1012004001(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科员)、1012005001(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气象局办公室科员)、1112006001(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气象局防灾减灾科科员)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当日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于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行政楼6楼学术报告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71号。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8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30点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院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电话:0951-5029804/5029845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3附件下载


  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待业证明(样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