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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考青海省气象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7-02-05 11:52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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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气象局2017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青海省气象局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 注

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科员0901111001

108.3

李沐凌

416163062610

224

上午

 

申秀丽

653113035528

 

李陵

686123024204

 

玉树州气象局办公室文秘及行政管理

科员1001222001

112.5

韩玉红

416263051107

224

上午

 

王倩

416263031601

 

索昂永藏

416263014526

 

格尔木市气象局业务科综合业务管理科员1012777001

98.4

张志瑶

416263020525

224

上午

 

薛兴平

416263076415

 

海西州天峻县气象局综合业务管理1112666001

99.9

韩方昕

416263076326

224

上午

 

杨立

416263011328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8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面试确认邮箱m13709781109@163.com


  2.标题统一按“姓名+确认参加青海省气象局××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8日24时前传真至0971-6116498或发送扫描件至lgliyan2003@163.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3日15:00到青海省气象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否则按弃权处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7年2月24日上午9:00开始。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上午8:30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青海省气象局气象大厦五楼接待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19号。西宁火车站可乘9路、16路、31路公交车在气象巷站下,向西走50米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果达不到,不再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5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点在青海省气象局门口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蒲继学李燕


  联系电话:0971-6116498、13897490926


  0971-6135686、13709781109


  传    真:0971-6116498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19号


  邮编:810001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2.同意报考证明


  3.待业证明


  青海省气象局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