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考试资讯  >> 国家   
国家

2017年国考黄埔海关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http://www.chinagwy.org       2017-01-16 14:03      来源:黄埔海关
【字体: 】              

  黄埔海关关于明确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寄送资格复审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


  黄埔海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不含调剂入围)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现就入围面试考生(含调剂入围考生)寄送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面试确认


  1.请入围黄埔海关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1月14日24时前发送电子邮件到hphgkl@163.com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信件标题格式为:“XX(考生姓名)确认/放弃(二选一)参加黄埔海关××海关××职位(代码后四位:XXXX)面试”;信件正文格式为:“考生XX,报考黄埔海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XX海关XX职位,身份证号XX,准考证号XX,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XX,已阅知黄埔海关关于寄送资格复审材料的通知,确认/放弃(二选一)参加面试”。


  2.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3.入围面试的考生如果放弃面试资格,请在2017年1月20日12时前将放弃面试声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由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后,通过传真方式告知黄埔海关,传真号码:020-82130715。


  二、关于寄送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1月1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黄埔海关接受资格复审,具体如下:


  1.通用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本科学历考生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


  (5)近期全身彩色生活照1张,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6)其它需要向黄埔海关说明的情况。


  2.除提供上述通用材料外,考生还需对照身份类别,分别提供如下材料:


  (1)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


  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②学生证复印件;


  ③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备注栏须注明培养方式:统招统分、定向培养或其他具体培养方式)。


  (2)按照视同应届生报考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


  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②办理延缓派遣手续的相关材料(暂缓就业协议复印件或者毕业学校、本人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具备改派资格的相关证明);


  ③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备注栏须注明培养方式:统招统分、定向培养或其他具体培养方式)。


  ④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


  (3)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


  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


  ②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


  ③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旧单位离职证明和新单位入职证明。


  (4)待业人员还须提供:


  ①所在街道/档案保管单位/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


  ②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其他人员:以其他人员身份报考的考生,除需提供与社会在职人员或待业人员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报考身份情况说明。


  对于报考我关老港海关综合职位的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对照上述考生身份相应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附加下列材料:一是“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二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是“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四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三、寄送地址及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金路36号黄埔海关人事处人事科(肖炜收);邮编:510730;联系电话:020-82130709/82130131。邮寄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及报考职位。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资料均有备案,谎报、瞒报材料、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的要求。


  3.因调剂人员名单尚未确定,通过调剂最终入围面试的人员也要按照上述要求寄送材料。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我关。


  请考生密切关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和黄埔海关门户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待业证明


  黄埔海关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