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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2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2-02-28 13:25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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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2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附件:湖南省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点击下载

 

  根据中央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经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及在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下简称选调生)到乡镇(街道)工作。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市  州 计划数 其中大学生“村官”等三项基层服务人员计划数 备        注
长沙市 30 12

(1)全国“985”、“211”高校(具体名单见教育部网站,不包括所属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8人:男9人,女9人。 (2)长沙市大学生“村官”11人。 (3)“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1人。

株洲市 45 16

应届毕业生29人:炎陵县(男1女1),茶陵县(男4女4),攸县(男3女3),醴陵市(男3女2),株洲县(男2女1),芦淞区(男1女1),荷塘区(男1女1),石峰区(男1)。 大学生“村官”14人;“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人。 各县市区按职位、男女报名,如报炎陵县,就分配在炎陵县工作。

湘潭市 12 5

应届毕业生7人:男5人、女2人。 大学生“村官”5人,不限男女。

衡阳市 37 15

应届毕业生22人,大学生“村官”13人,“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人。

邵阳市 23 9

应届毕业生14人:男7人,女7人;大学生“村官”8人;“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1人。

岳阳市 24 9

应届毕业生15人;大学生“村官”8人;“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1人。分开报名,分开划线,分开录取。

常德市 28 11

应届大学毕业生17人:男11人,女6人;大学生“村官”10人;“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1人。

益阳市 33 13

应届毕业生20人:男10人,女10人;大学生“村官”12人;“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1人。

娄底市 24 10

应届毕业生14人;大学生“村官”9人;“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1人。

郴州市 60 24

应届毕业生人36;大学生“村官”22人;“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人。

永州市 50 20

应届毕业生30人:男20人,女10人;大学生“村官”18人;“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人。

怀化市 75 30

应届毕业生45人:男30人,女15人;大学生“村官”27人;“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3人。

湘西州 50 20

应届毕业生30人:男23人,女7人;大学生“村官”18人:男14,女4人;“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人。

张家界 9 3

    应届毕业生6人;大学生“村官”3人。

 

  二、选调范围

 

  1.普通高等学校2012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湖南省2008年、2009年、2010年选聘的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官”及在湘参加国家、湖南省“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等“三项基层服务人员”)服务期满2年、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校、院(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

 

  (二)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语言表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担任过班以上学生干部;

 

  (三)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必须获得相应学位;

 

  (四)有志从事基层工作,本人愿意并服从组织分配;

 

  (五)身体健康,本科生年龄在2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六)符合所报考市州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大学生“村官”等“三项基层服务人员”的报考年龄在32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必须符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服务期满2年(计算到2012年8月31日)、考核合格和组织推荐的基本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推荐。应届毕业生推荐工作由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院(系)党组织配合;大学生“村官”等“三项基层服务人员”推荐工作由各市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市区相应业务主管部门配合。推荐工作步骤:(1)学校和各县市区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考生个人写出书面申请,表明选调去向。(2)院(系)党组织和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选调条件,根据报名者的表现情况和个人意愿,向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推荐对象。 (3)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审定推荐对象名单,人数不限。推荐对象不能同时向两个以上(含两个)市州推荐。应届毕业生推荐对象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大学生“村官”等“三项基层服务人员”推荐对象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 (街道)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高校和市州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并提出推荐意见。

 

  (二)录用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应届毕业生及在湘参加国家、湖南省“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参加选调生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考选调生,严格按照《湖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试行)》(湘组〔2010〕46号)的要求,严明考核工作纪律、注重考核聘期工作实绩,聘期年度考核等次、考核成绩要进行公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再按折算后笔试成绩占60%、聘期考核成绩占40%折算成笔试考核成绩。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考选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60%+实绩考核成绩×40%〕×50%+面试成绩×50%。

 

  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根据各市州选调计划,分类统一划定应届毕业生及在湘参加国家、湖南省“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选调生的笔试总成绩合格线和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笔试考核成绩合格线。根据应届毕业生及在湘参加国家、湖南省“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的笔试考核成绩,以市州为单位,按各类别选调计划1:2 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市州在合格线以上的对象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在面试阶段,报考人员应提交相关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的推荐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获奖证书原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 张。面试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会同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在4月下旬进行。面试试题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命题,主要针对乡镇工作特点和基层工作实际,侧重对应试者的能力素质、发展潜质和个性特征等进行测试。

 

  (三)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原则上应在面试后的第二天进行。按照选调计划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

 

  (四)考察。5月中、下旬,各市州委组织部,市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务员局统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到有关高校和大学生“村官”等“三项基层服务人员”所在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对象按照1:1的比例进行考察;也可采取函调方式,委托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和大学生“村官”等“三项基层服务人员”工作所在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考察了解。考察中,有关部门应本着对组织和考生负责的态度,对拟选调对象进行认真考察了解,严格把关,出具真实、客观的鉴定材料。

 

  (五)公示。6月上旬,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共同听取各市州考察情况汇报,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初步确定选调对象。选调对象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经公示审核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有选调对象自愿放弃选调生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各市州委组织部应及时与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若选调生违约,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作安排。乡镇(街道)机关自然减员空余行政编制首先用于安排选调生。今年的选调生安排到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确有空余行政编制的乡镇(街道)工作。选调生报到后,各市州委组织部要先组织培训,再派遣到所分配的单位工作。选调生的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分别由有关市州委组织部、市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试用期为1年。新录用的选调生须在基层服务2年以上,2年内不得被上级机关选调或抽调帮助工作。

 

  五、报名及考试有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今年所有考生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12日至3月23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3日17:00。咨询电话:0731-82218504

 

  (二)报名要求: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打印准考证。考生要对自己填写的报名资料高度负责,一经查实与本人情况不符,即取消报考资格,并通报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严肃处理。应届毕业生及在湘参加国家、湖南省“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不限地域,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考只面向本市州。

 

  考生资格初审分别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和各高校同时进行,初审结果查询时间为3月19日至3月25日,初审通过的考生于4月2日至4月5日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费100元/人。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4月7日进行,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30-17:00考《申论》,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及录用结果均可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公务员局

  201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