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5年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
http://www.chinagwy.org 2025-05-23 11:01 来源: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5年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2〕72号)等规定,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决定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为温州市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系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同时挂温州市农科院牌子。学校是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浙江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温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共建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首批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单位,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全国中德农民培训合作试点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第一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浙江省高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园林式单位,首批温州市文明校园。
二、引进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需求为9个岗位,16个计划数。
岗位名称、引进人数和具体要求详见《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5年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范围不限,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包含各学历层次)。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一般由选聘单位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
领军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青年人才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具体薪酬、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面议。
三、引进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zhrss.gov.cn)、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zvcst.edu.cn/rczp/rcxq.htm)发布。
(二)实施时间
自引进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引进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除按规定完成引进工作的岗位外,我校集中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5年度内有效,并将于2025年下半年集中更新。岗位代码为J5、J6的岗位因组建团队急需,本次公告岗位需求报名截止至2025年6月5日。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者,按照我校要求的报名方式,提供必要的报名材料,可同时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多个岗位。
1.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wkyrc312@wzvcst.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名称+专业方向”)。
2.应聘材料包括:
(1)应聘人员报名表。内容应填写完整,应包括自高中开始至申请时间不间断的学习、工作经历,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获奖、品种等)、负责的科研项目和其他方面取得的成就;
(2)身份证和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
应聘者对引进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联系《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5年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表》中的相应联系人。
(四)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各岗位用人需求实际和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情况,适时研究确定针对具体岗位的考试、考核安排,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开考比例一般要求3:1,其中,学历层次要求为博士的,考试考核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五)初试
学校主要通过面试的方式择优确定初步人选。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契合度、岗位匹配度、综合素养等。根据初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复试人选。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复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环节。
(六)资格复审
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复试
复试采用考试和综合比选的形式。考试主要采用面试、专业技术水平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各种方式独立或综合应用。主要从应聘者的专业素养、科研水平和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试和综合比选。成绩采用百分制,根据复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1:1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八)体检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zvcst.edu.cn/rczp/rcxq.htm)公布。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九)考察
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如属在职人员,须在考察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报考的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
(十)递补
如有在复试、体检、考察阶段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岗位,可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成绩低于70分者均不能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zhrss.gov.cn)、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wzvcst.edu.cn/rczp/rcxq.htm)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书)或未按与学校约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引进岗位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
四、纪律与监督
(一)对引进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人事处联系电话:0577-88423592。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本次招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7-88417726。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关证件文书为准。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有关本次引进工作具体问题,可直接咨询。咨询电话: 0577-88423592,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六虹桥路1000号。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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