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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舟山市普陀区部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5-05-20 11:32      来源: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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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舟山市普陀区部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新普陀,吸引和集聚海内外人才,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现推出部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普陀区共有12家事业单位推出14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4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信息发布平台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512/index.html
 
  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19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9日后出生),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在报名时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6月6日9:00-6月16日16:00。
 
  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6月6日-6月16日。
 
  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6月16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面谈:每个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达到1:6以上的,增加面谈环节。经面谈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6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成绩仅作为是否入围面试依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6以上,则按实际人数直接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面谈)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复审当天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流程。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第一年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劳动合同聘用制和试用期年薪制。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聘用合同(聘用期内硕士年薪16万元,博士年薪18万元,包含五险一金),一年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后,给予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2、招聘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信息,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028990,监督电话:0580-3012052。
 
  附件:2025年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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