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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3-19 09:39      来源:台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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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选调条件

(一)综合文字岗位1名

1、面向全市机关(单位)公开选调,要求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和文稿起草,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选调条件:

①中共党员。

②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③选调人员身份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④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⑤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⑦县(市、区)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年限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3月19日)。

⑧1年内受过诫勉谈话处理、3年内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选调。

(二)法官助理1名

1、面向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开选调,要求热爱审判执行工作,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能力。

2、选调条件:

①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②选调人员身份为公务员。

③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④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证书。

⑤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⑦应在现任职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与现任职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年限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3月19日)。

⑧1年内受过诫勉谈话处理、3年内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选调。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可通过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需填写《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组织推荐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登记表可在台州法院网(http://www.tzfyw.gov.cn/)、台州党建网(http://www.tzsdj.gov.cn/)、台州人才网(https://www.tzrc.cn/)下载。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选调综合文字岗位的还需提供个人独立撰写的综合文稿2篇,报考法官助理的需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1个职位,面试前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3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4、报名地点: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553008。联系人:陈老师、应老师。

三、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2、笔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字水平、法律业务水平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分40%。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职位报考确认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大于3:1但低于5:1,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60%。

4、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调入。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选,并按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