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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余姚市山区卫生院招聘医生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6-12-09 11:11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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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余姚市山区卫生院公开招聘紧缺医生公告

  因山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市山区卫生院公开招聘医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下列一项者)

  1.浙江省户籍的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

  2.在余姚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两年并现在岗(工作时间算至2016年11月30日,下同)、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且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户籍入户时间截止2016年11月30日。

  余姚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已确定为余姚市行政事业单位拟聘用在编人员对象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相应的专业;

  4.具有临床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5.身体健康。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是:

  ()报名。

  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上午8:45~11:45,下午13:45~16:45)。

  地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阳明东路办公区(阳明东路127号)。

  办法:持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并填写《2017年余姚市山区卫生院公开招聘紧缺医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3),接受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缴纳考务费80元。在本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两年并现在岗、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名对象,还需提供工作证明(附件4)、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准考证发放: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阳明东路办公区(阳明东路127号)组织人事科领取。领取时间以报名现场的通知为准。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卫生相关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应职位专业知识两门,每门满分按100分计算。卫生相关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等知识;相应职位专业知识内容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折算(折算方法见下面公式)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单位职位指标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卫生相关综合基础知识成绩×10%+相应职位专业知识成绩×70%+面试成绩×20%。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招聘职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相应职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下同)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指标的,若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都在60分及以上的,则全部参加体检;若有不足60分的,则实行末位淘汰,取消体检资格(未参加笔试而先行淘汰者,不作为末位);若只有单人报考的,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原则上参照宁波市考录国家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如有补充规定,则在体检前另行公布)。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者淘汰(详见附件2)。

  (五)聘用。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予以聘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并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其中报考职位编码1)的考生,在招聘职位指标范围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招聘职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相应职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抽签决定)自行依次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个人档案或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和余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www.yy.gov.cn/col/col73829/index.html)上公布。

  本次招聘,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它原因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除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地区以外,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经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录用人员必须在录用单位服务满七年。

  本公告及附件不再在报名现场发放,应聘者请自行下载。

  本公告由余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工作日): 62686886,62672605;监督电话:62672639。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