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浙江   
浙江

2016年浙江宁波市水利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6-09-29 11:24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宁波市水利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水利局部分直属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是市水利局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管理辖区内水利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


  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是市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依法对三江堤防和闸门等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协助依法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水事违法案件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备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4日,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劳动合同或养老交费凭据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420254974@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0574-87362254。


  2、资格初审


  招录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信息不全或提供信息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将于10月19日前电话告知。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1、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考试前,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请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前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劳动合同或养老交费凭据等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加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宁波市水利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运用能力水平,在现场进行笔试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等。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分均为100分,任何一项不足60分的将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的6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


  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序。结构化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在宁波水利网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查看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水利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362254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285147


  点击下载>>>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docx


  宁波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宁波市水利局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