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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哪些人将不能报考?

http://www.chinagwy.org       2016-07-08 11:29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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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参加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们请注意:在备考初期,考生除了按部就班复习外,对浙江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政策也应该清楚。您对省考的报考条件完全了解吗?哪些情况不得报考?接下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zjgwy.org)为考生解答一下哪些人员不能报考浙江公务考试。


  说明:以下政策参考来自2016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当年应届毕业生;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当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另外,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如果考生不在上述禁考的范围,那么可以尽早准备笔试科目的复习了,要想在笔试中取得高分,最关键的还是要考生自身基础扎实,有真才实学。考生除了使用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一本通教材系统复习,还是要多做题。希望考生们能够把握时间,掌握好复习的方法和节奏,在来年的浙江公务员考试中一举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