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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宁波市第九医院招聘事业编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6-06-28 11:38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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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应届毕业生简章


  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应届毕业生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专业、数量及对象范围


  具体招聘专业、数量、对象范围和学历、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5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和学历等要求;2016年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的程序为:(1)发布招聘公告;(2)报名及资格审查;(3)考试;(4)体检;(5)考核;(6)公示;(7)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设置


  (一)考分计算。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笔试占40%、面试占60%。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和英语知识两门科目;笔试每门科目卷面总分均为100分(其中英语按30%、专业按70%计算出笔试成绩)。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最终招聘岗位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报名者现场接受资格审核,考务费40元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纳。


  (三)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医学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四)招聘计划表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的3倍,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


  五、体检考核录用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若都相同则进行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考核


  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考核工作由区卫生计生局会同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采取函调或到校考核等办法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三)公示、录用


  1、考核后,在考核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下同)和宁波江北卫生计生网(http://www.jbws.gov.cn/下同)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如经调查核实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人员,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应届毕业生被录用人员不能按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或弄虚作假者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口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因体检、考核对象放弃体检和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由区卫生计生局商区人社局决定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报名及其他要求


  (一)凡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校核发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各种奖励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并随带或现场填写《2016年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应届毕业生报名表》1份(1张彩照贴在报名表上)。


  (二)报名时间:2016年6月30日至7月1日(星期四—星期五,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


  (四)资格审查:对现场报名人员材料再次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退还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7月5日(星期二),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七)准考证领取地点: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


  本次招考录用工作咨询电话:2016年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0574-56803987,区卫生计生局:0574-87668281,传真:87351114。


  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驻区卫生计生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电话:0574-87668857。


  本简章由区卫生计生局、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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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宁波市第九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应届毕业生计划表。xls


  2016年宁波市第九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