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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10 13:08      来源: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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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数和相关要求
 
(一)岗位名称:城管协管员岗位。
 
(二)岗位招聘人数:1名。
 
(三)学历和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性别要求:不限。
 
(五)招考要求: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进行。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技能和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0日后出生)。
 
(五)了解机关工作规范和行政职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被开除公职或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有涉黑、涉恶、涉毒记录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因违纪违规被原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聘用岗位规定的要求和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联系人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 5月1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勤中队办公室(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田心南路10号二楼214室)。
 
(四)咨询电话:0871-67800002。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公告附件自取);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中查验的教育部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5.有国家相关机构认定的资格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招聘方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90分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城市管理相关知识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14日14:00--15:30,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1号会议室。
 
(3)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天内通过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晋宁城管)进行公示。
 
2.面试
 
(1)以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17日 9:30-11:00,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2号会议室(302室)。
 
(4)笔试取得的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成绩在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晋宁城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体检、考察阶段
 
1.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2.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可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即列入拟聘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晋宁城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
 
2.公示期满后,联系不上本人的;
 
3.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笔试、面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薪资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录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871-67800002。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