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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楚雄南华县卫生健康系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3-19 13:10      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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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华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南华县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问题,进一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批复意见,决定公开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7名。具体为:南华县人民医院招聘临床医师岗位5名;南华县中医医院招聘医学影像诊断医师岗1名;南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医学影像诊断医师岗1名。详见附件1《南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报考南华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南华县中医医院、南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学影像诊断医师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有岗位均需取得相应学历层次学位证。
 
2.报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8日(含)以后出生),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5.不符合考聘岗位要求有关条件的;
 
6.吸毒人员(含吸毒史)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的非2024年结业学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应聘。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日9:00--13:00,报名地点为昆明医科大学西苑体育场(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融西路1168号)。只接受该时段报名,其余时段报名无效。
 
3.报名提交材料:
 
(1)《南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照片要求小一寸白色底板彩色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上)。
 
(3)毕业证复印件(取得本专业起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同时提交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交学校盖章的学籍证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已经取得的提交)。
 
(5)国有企业职工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6)2024年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2024年规培结业学员,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规培结业考试成绩单、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合格证明。
 
(7)岗位要求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已经取得的提交,未取得的写出书面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原件)。
 
4.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5.报名注意事项:考生所填信息、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填信息错误或所留号码错误,导致初审不合格或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现场通知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本人。
 
(二)考试方式、内容及有关要求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求职动机与岗位的匹配性、理想信念、道德品质;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与医患沟通;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
 
2.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日9:00开始至结束,考试当天考生须在上午8:00前达到候考试室(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签到候考,8:30未到达候考室签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地点:以报名现场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3.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报考临床医师岗位的,如出现成绩并列时,需进行面试加试;报考医学影像诊断医师岗位的,如出现成绩并列时,有执业资格证者的优先聘用,若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的再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方式与第一轮面试方式一致,以加试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4.成绩公示: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示。
 
(三)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由南华县卫生健康局及用人单位根据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并进入资格复审。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及进入资格复审。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签订协议的考生由本人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到南华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材料的,即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得的提供)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体检、考察及递补
 
1.体检:由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华县卫生健康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进入考察、政审,由南华县卫生健康局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要求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考察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所空缺岗位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拟聘人选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人选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特殊优惠条件
 
本次招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凡能与南华县人民医院、南华县中医医院、南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签署8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按履职8年年限逐年兑现以下优惠待遇:
 
1.博士毕业生:给予生活补助合计30万元;
 
2.硕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助合计10万元;
 
3.本科毕业生:给予生活补助合计5万元;
 
报考南华县人民医院、南华县中医医院、南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凡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增加补助3万元(不含南华县人民医院、南华县中医医院、南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送出培养取得规培证人员)。聘用合同期内,因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未履行服务期限约定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由南华县卫生健康局、南华县人民医院、南华县中医医院、南华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南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知晓本公告所有内容,应聘人员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影响招聘工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试、体检等事项通过公告、电话或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不按时参与招聘相关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
 
南华县人民医院:0878-6083525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
 
南华县中医医院:0878-7222646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坪中路
 
南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878-7222651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山路115号
 
监督举报电话:
 
南华县卫生健康局:0878-7226429
 
中共南华县纪委南华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78-7221189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7222069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南华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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