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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普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11-02 16:53      来源:普洱市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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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2021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优化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单位、遴选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普洱市2021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和《普洱市2021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二、报名范围

全市县(区)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全市县(区)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担任管理七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或工勤人员转岗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普洱市属驻县(区)及以下的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遴选。

中央、省驻普单位工作人员不在遴选范围。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新招录、新聘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服务年限满5年(含试用期);选调生需符合《云南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3. 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由遴选机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情况进行设置。

6.所在机关(单位)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岗位等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聘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乡镇事业人员、村(社区)干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等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遴选机关的职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遴选进入普洱市属驻县(区)及以下单位的,需工作满5周年后,才能向市政府所在地市级单位流动。

2.报考人员现任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高于遴选职位要求的,选调后,其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工资待遇等按所报考职位确定,不再保留原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及相关待遇。

3.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所在事业单位与遴选事业单位须为同性质事业单位,即均是公益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均不得报考公益类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要流向合理,即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可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可报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可报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每人限报1个遴选职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步骤如下:

1.组织推荐。报名人员登录普洱党建网(http://www.pedj.gov.cn)下载、填写《普洱市2021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把关,对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名。

2.提交报名申请。2021年11月8日9:00至11月10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链接进入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yn/07pe),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近6个月内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100BM以下),如实填写详细信息,填报职位,完成报名申请。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3.资料上传。报考人员将加盖印章的《报名推荐表》和经本人签字的《普洱市2021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PDF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并提交审核。未提交审核的视为未报名,网上报考信息一经提交审核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机关(单位)负责,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9:00至11月11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资料的报名人员,各遴选机关(单位)不予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三)职位裁减及补报

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每个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根据报名人数相应地裁减岗位数量,裁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招考职位,并于2021年11月15日在普洱党建网公布职位裁减及职位取消情况。对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低于3:1。对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允许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人员于2021年11月16日9:00至18:00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由遴选机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

2021年11月23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400-838-929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笔试、面试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经历业绩评价由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遴选机关(单位)也可组织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面试重点测查报考人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等综合素质能力。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星期六)上午09:00—11:30,在思茅区设置考点。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进行调整,届时将通过普洱党建网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一致)、准考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

2.查询成绩。报名人员于2021年12月7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适时在普洱党建网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及后续遴选环节。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以3:1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单位)组织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

(3)《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4)报考职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5)遴选机关(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4.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各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实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

(三)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2:1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奖励情况等。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报考单位提供相关评价证明材料(需提供材料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未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的比例合成;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共占40%(其中,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的比例合成。

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和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普洱党建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遴选机关(单位)按每个遴选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以2:1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二)体检

遴选机关(单位)组织拟遴选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由遴选机关(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未达到2:1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次,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和体检,递补人员应从参加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且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产生。

(三)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遴选机关(单位)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情况考察,同时了解遵纪守法、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单位)。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未达到2:1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应从参加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且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产生。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机关(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比选择优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在普洱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调动并查实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

(四)对于遴选过程中发现的诬告陷害、不实举报等情况,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特别提示

(一)笔试考试用品由考试机构统一配备,报考人员无需自带。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至座位。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进行调整,请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要求详见《普洱市2021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

(三)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普洱党建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保证报考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六)本公告由普洱市公务员局、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0879—218958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9—2129579

普洱市公务员局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日

附件1:普洱市2021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普洱市2021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3:普洱市2021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4:普洱市2021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