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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昆明安宁市市直单位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2-20 16:44      来源:安宁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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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公告

 

为充实安宁市公务员队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决定组织开展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强调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注重考能力、比素质、看潜力,引导报考人员在经历、实干、实绩上竞争。

二、公开选调范围、职位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云南省安宁市除外)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选调单位、选调岗位及人数等详见《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设置表》(附件3)。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选调的公务员,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符合选调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含硕士研究生学位)放宽至32周岁(1989年2月及以后出生);

4.检察院(上级垂管部门)岗位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2月及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2月);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考;

10.能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接受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报名);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被追责、问责影响期限未满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到其他岗位有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内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9.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有其他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履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核贯穿于选调全过程。

(一)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及后续各个环节在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及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kman.gov.cn)公开发布。考生可自行登录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届时将提供访问链接,报名环节主要有:提交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准考证打印等。

2.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日9:00至3月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3.网络报名流程

报名请登录云南考试招聘网,具体操作详见《网络报名流程》(附件1)。

4.报名调剂

公开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即每个选调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选调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选调岗位,调剂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6日09:00至2021年3月8日17:00。

5.公布报名情况

2021年3月11日在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公布最终报名和岗位开考情况。

6.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17日9:00至3月19日24:00期间在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打印准考证。

7.申领健康码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请提前报备。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和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三)笔试和面试

为全面考察考生综合能力,本次选调工作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均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省情熟悉程度、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选调方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培训班。

(2)笔试时间:笔试定于2021年3月20日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和岗位适应性等;

(3)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21年3月20日下午,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并在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公布;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在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公布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和履历业绩评价环节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3.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昆明市外的考生到昆明市参加考试时,需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履历业绩评价加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履历业绩评价人员。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和履历业绩评价的考生,须提前3天向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资格复审

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选调人数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 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情况在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公布。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原件1份,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同意报考并加盖印章;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须经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且本人签字认可)复印件1份;

4.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5.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本人近期清晰免冠正装小一寸蓝底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7.本人自公务员录用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8.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9.《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5)原件1份;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六)履历业绩评价

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为履历业绩评价人员。主要评价报考人员的学习、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及专业特长等。分值设置详见《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履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附件6)。

进入履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向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提供《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履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评分标准及相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1500字左右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个人经历、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情况和所负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④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在落款处签字按手印。

履历业绩评价由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履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实施,以计分方式体现,得分与综合成绩一并在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由选调机关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调岗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进行等额考察。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组织各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过程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公示

拟选调人员通过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拟调入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情形或自动放弃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进行一次递补。

(九)选调资格保留

选调岗位综合成绩按选调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人员1:2确定保留1年选调人员资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受此比例限制)。

纳入安宁市选调人才库人员条件须符合: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含硕士研究生学位)放宽至32周岁(1989年2月及以后出生)。

(十)办理调动

考察结束后,由选调单位提交考察意见,经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研究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调入人员本科学历的一律按一级科员重新定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及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按四级主任科员定级,并保留原工作经历及年限。选调到安宁市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从正式调入我市之日起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申请跨区调动或参与省、市相关部门公开遴选或选调。

五、纪律与监督

(一)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参加公开选调的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选调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诚实守信、积极面对、按时参加。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恶意干扰选调工作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并报安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禁止其参加安宁市公务员选调。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适时关注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需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未尽事宜由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选调咨询电话:0871-68686805(安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871-68690637(安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871-68692586(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附件1:网络报名流程.doc

附件2:云南省安宁市市情简介.doc

附件3: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设置表.xls

附件4: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5: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6:云南省安宁市2021年市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履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