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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普洱市公务员考试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10-14 09:51      来源:普洱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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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对象

  报考普洱市各级机关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报考从优秀村(社区)干部招录乡镇公务员岗位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注:不含法检系统和省直垂管单位。

  (二)面试方式

  无领导小组讨论。

  (三)面试时间

  1.面试安排总体时间:2020年10月17日。

  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名单附件下载。

  2.每个考场指导时间:

  上午9:00-10:30 完成本考场上午第一轮面试

  上午10:30-12:30 完成本考场上午第二轮面试

  下午14:00-15:30 完成本考场下午第一轮面试

  下午15:30-17:00 完成本考场下午第二轮面试

  下午17:00-19:30 完成本考场下午第三轮面试

  若本轮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下一轮面试提前开始。

  (四)面试地点

  面试考点设在中共普洱市委党校(思茅区嘎龙路1号)。

  (五)面试组织

  1.面试试题。根据岗位工作特点等面试需求,采取异地命题或异地购买等方式制作面试题目,在启用前,按照保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面试结束后,考点办公室统一收回保管,不准翻印,不得私自摘抄留存。

  2.面试人员。面试考官从全市已取得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证书人员中抽调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

  面试监督人员从人大、政协等部门抽调。

  面试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安排在考点办公室、考官抽签室、考生候考室、试卷保管、医务、安保等。

  面试考生根据分组确定每场(每轮)人数。

  3.面试场所设置

  (1)面试考点设立考点办公室、考官抽签室、考生候考室、面试考场和备用面试考场、考生候考室。

  (2)面试考场内设置主考官席、考官席、计时计分席、人大监督席、政协监督席、考生席等。

  (3)每个面试考场设1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其中:主考官1人、其他考官6人),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为面试考官小组组长,安排人大监督员1人、政协监督员1人、计时计分人员2人、引导人员1人。

  (六)面试流程

  1.面试考官:抽调参加当天面试的考官上午8:20之前,下午13:20之前准时进入考点办公室,抽取当天上午、下午的面试考场,抽签结束后立即进入面试考场。主考官召集本考场全部人员及时就位,安排分发题本等事宜。

  2.监督人员:抽调参加当天监督工作的人大、政协监督人员上午8:20之前准时进入考点办公室,抽取当天监督的面试考场,下午13:40之前准时进入面试考场,做好监督准备工作。

  3.计时计分人员:抽调参加当天面试的计时计分人员上午8:20之前准时进入考点办公室,抽取当天计时计分的面试考场,下午13:40准时进入面试考场,做好计时计分准备工作,面试前检查调试计时器,分发考官《打分表》、考生题本、草稿纸、笔等材料工具。

  4.引导人员:抽调参加当天面试的引导人员于上午8:20之前准时进入考点办公室,抽取当天引导的面试考场,下午13:40准时进入引导岗位。

  5.其他工作人员:抽调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点办公室、考官抽签室、考生候考室、试卷保管、医务、安保等工作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就位。

  6.面试考生

  (1)抽签时间

  参加当天上午面试的考生7:30之前、参加当天下午面试的考生12:30之前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的笔试准考证原件,通过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准时进入到候考室抽签,工作人员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等相关信息,宣布应试纪律要求。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背包、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携带进入面试考场,应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在候考室等候面试期间不得吵闹喧哗,不得吸烟,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候考室。

  (2)抽签方法:

  一是采取随机原则抽取考生面试考场号。

  二是采取随机原则抽取考生面试轮次号。

  三是采取随机原则抽取考生面试顺序号。

  四是指导考生将抽取的面试胸牌号等内容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并签名。

  抽签可采用人工抽签和电脑抽签等方式,总体原则是工作人员主导、考生主动配合,确保准确,争取高效。

  考生抽签结束后,等候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引导进场面试。

  面试时间到,主考官通知引导员引导考生进场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面试考场内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7.面试程序

  (1)完成回避程序,主考官安排计时计分人员向考生分发考生题本、草稿纸、笔。

  (2)主考官宣读指导语后,进行以下程序,开始计时。

  第一阶段是准备发言阶段。小组每位考生各自构思本人的讨论发言提纲准备发言,不准互相商议,不准交头接耳,共10分钟。如果准备发言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进入独立发言阶段,每位考生进行3分钟独立发言。

  第二阶段是独立发言阶段。小组每位考生进行发言,阐明观点,陈述理由,每人发言时间3分钟。若考生发言超时,主考官可中止发言;考生个人发言过程中,其他考生不得打断发言考生的发言; 若考生不发言视为自动放弃发言;如考生已进入发言状态,不得要求中止或推后发言,无论考生是否继续发言,计时时间到,视为发言结束;如出现整个考场无人发言,由主考官指定发言。全部考生发言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进入自由讨论阶段,考生进行自由讨论。

  第三阶段是自由讨论阶段。小组自由讨论发言,各位成员发表见解,交叉讨论,要求小组在规定时间内达成一致意见或完成讨论任务,小组以6人30分钟为基准,每增加1人讨论时间增加5分钟,如果讨论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

  自由讨论阶段提前结束界定为:还有剩余时间但无考生继续讨论发言、如主考官认为有必要可提示“请还需要发言的考生继续发言”时仍无人发言、考生主动提出讨论提前结束。

  准备发言阶段结束前,如果考生对讨论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独立发言阶段开始后,不得再提问。

  (3)考官打分。从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都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科学、迅速准确地给每位考生打分,考官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4)计分核分。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各项成绩计算和处理方法按照《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面试结束后,计时计分人员应及时收回《打分表》将考官打分录入系统计算并打印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成绩经人大监督人员、政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张贴公布,2个工作日内在普洱党建网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岗位排名、是否进入面试后续招考程序等信息。

  考点公布成绩后,考生可及时查看。如考生涂抹张贴公布的姓名、成绩等信息内容,必须到市级公务员面试主管部门说明理由,如有违纪,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2.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3.考生参加面试穿着打扮得体大方,整洁干净不邋遢即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应尽量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4.当天上午或者下午,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界定为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5.考生不得在题本上书写,如需书写,可用发放的草稿纸书写;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题本、草稿纸等资料。

  6.面试过程中考生必须讲普通话。

  7.本次面试不设旁听席。

  8.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八)疫情防控要求

  1.面试当天,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出示“云南健康码”,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考点候考场所。

  2.“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面试。

  3.“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4.“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5.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6.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由疾控人员进行现场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参加面试。经研判,如果有考生须进入备用考场参加面试,则考生本人及同岗位考生转入备用面试考场,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5分钟,各项程序均按结构化面试方法操作。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备用面试考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对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7.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二、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先后。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开展。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各位考生请于2020年10月25日11:30前与岗位所在县(区)公务员局联系,由各县(区)公务员局具体安排体检时间。

  特别提醒:为不影响体检结果,考生参加体检前应避免服用可能影响体检结果的各类敏感药物,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能喝酒。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应空腹、憋尿,其余事项请听从体检医生的安排。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全市体检和考察工作于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

  (三)大职位选岗

  在招考简章中明确需要组织选岗的岗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进行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选岗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选岗工作于2020年11月中旬完成。

  三、公示和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录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录用

  按照公务员不得兼职的有关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招录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招录单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全市公示和录用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

  四、初任培训

  录用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务员初任培训的有关规定,将及时安排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纪律和相关事宜

  (一)公务员考录工作必须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报考人员等各方面的监督,受理人民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从事公务员考录的工作人员、面试考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公务员面试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如违反纪律的,视情节给予取消招考或录用资格、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在公务员考录工作中,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向考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如考生遇到部门或单位收费,可要求其出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依据,如果没有收费依据,可拒绝交费,也可直接向物价主管部门举报,同时还可向市公务员局反映。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面试、体检、选岗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四)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云岭先锋网(www.ynylxf.cn)、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uershi.gov.cn)和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查询阅读公告及有关通知,因查看非官方网站的错误信息造成失误或因考生未及时登录网站查询而影响面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普洱市公务员局

  2020年10月13日

  普洱市面试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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