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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怒江州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工作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9-29 09:05      来源:怒江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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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怒江州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安排,为做好怒江州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怒江州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0月5日9:00-13: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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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怒江州相关职位且符合《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招考简章》规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条件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请提前复印,并在复印件空白处填写“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写上日期)

  (一)本人身份证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二)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笔试准考证可从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下载打印。

  (三)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0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四)《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报考选调生职位的携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即可)各2份。报名推荐表(含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下载、打印,请提前按《云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常见问题解答(一)、(二)、(三)》等相关要求和说明填写,并盖章。

  (五)户口簿。报考我州有生源地或户籍要求岗位的,需要考生携带户口簿用以验证。

  (六)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渐变蓝底照片3张。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需要考生专门开具,但考生要对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签署承诺书,由招录单位在考察阶段进行核实。如考生已经准备可以作为辅助材料的,由考生自行携带。

  请考生认真对照《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招考简章》《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常见问题解答》《云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常见问题解答(一)(二)(三)》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已免遗漏造成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资格复审审核程序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已经签字确认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依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第一、第二批次递补人员名单等信息将适时在怒江先锋网(http://zswldj.1237125.cn/html/nj/index.html)面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请考生确保报名时预留的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导致未按时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有异常情况(体温>37.3℃、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等人员)要及时联系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886-3888783。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进入资格复审地点,请考生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同时,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注意个人防护和社交距离,资格复审时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其余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

  七、考录纪律及其他

  (一)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的过程。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现场确认、面试等后续考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四)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到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由考生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拟定于2020年10月中下旬开展,请考生关注怒江先锋网(http://zswldj.1237125.cn/html/nj/index.html)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六)如有疑问和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怒江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联系(联系电话:0886-3888783)。

  特此公告



  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