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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公务员6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7-17 09:09      来源: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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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因工作需要,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发展改革委)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州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6名。

  二、遴选范围

  (一)全州各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的公务员;

  (二)全州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资格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报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热爱发展改革工作;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担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下职务、三级主任科员(相当层次职级)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9.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经历业绩评价、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办理遴选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遴选人员要服从组织对其报考范围内的岗位安排。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遴选各个环节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遴选情形的,即终止本次遴选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发布公告

  涉及本次公开遴选的公告和公示在文山先锋网(http://zswldj.1237125.cn/html/ws/index.html)发布。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文山先锋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把关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请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报名资格及廉洁自律情况和是否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报考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自行到文山先锋网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州直部门报名人员须经单位党委(党组)初审合格,县(市)报名人员须经县(市)委组织部初审合格,本人带上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到州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人事科)现场报名。地址:文山市新闻路34号406室;联系电话:0876—3039200。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在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4)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5)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任现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任现职级的职级套转表等证明材料);

  (6)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本人副科级实职领导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8)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洁方面意见,需加盖出具部门的公章;

  (9)近期蓝底证件照(电子版,文件名需注明单位+姓名,仅限jpg格式)。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签字、标注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3.报名资格审查。州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允许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其理由。

  每个遴选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5,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人数或裁减职位。

  4.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职位裁减情况。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职位裁减情况将在文山先锋网进行公布。

  5.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30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州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遴选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后续各考录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每门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近三个月内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文山市区,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出现自动弃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文山先锋网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经历业绩评价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并列进入考察。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考察和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通过文山先锋网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政治表现、现实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党风廉政、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经历业绩评价与组织考察同步进行,主要评价报考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遴选资格。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文山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核实不宜作为遴选人选的,顺延递补,并对递补人选进行公示。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四)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五)报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六)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公开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州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6—3039200(州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

  监督电话:0876—3052850(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