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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616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5-23 10:08      来源:玉溪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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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溪市应对新型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市卫生健康系统计划面向社会专项招聘616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各级公共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6名、乡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0名、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人员250名。现将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岗位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共招聘616名,其中:各级公共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6名、乡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0名、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人员250名。


  见附件:《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玉溪市)。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市卫生健康委网站、玉溪人才网公开发布。


  专项招聘人员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rsj.yuxi.gov.cn)、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ww.yuxi.gov.cn/yxszfxxgk/swsjsw/)、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以及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yn.gov.cn)查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相关协议条款并点击“同意”——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查询。


  3.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有关材料进行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


  (3)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和缴费


  1.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24:00。


  2.网上缴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50元/科,共2科)。


  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6日9:00。


  (四)打印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0年6月10日9:00—6月12日18:00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五)考试


  1.笔试。


  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成绩合格线。


  (1)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笔试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


  (3)笔试成绩公布和查疑时间:


  公布笔试成绩:2020年6月17日。


  笔试成绩查疑:2020年6月17日—6月18日。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免笔试的全部进入面试。


  (1)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6月19日。


  (2)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一6月21日。


  (3)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不设开考比例和放宽开考比例的,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空缺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2020年6月22日—6月26日。


  (八)公示


  体检合格后,将拟聘人员情况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7日—7月3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出现不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原则上要求实名反映。


  办理聘用手续时间:2020年7月4日—7月5日。


  五、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铺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三类人员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方式专项招聘:1.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2.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硕士毕业生。3.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博士毕业生。岗位计划表内标注“免考”的,即为免笔试岗位。


  (三)麻醉、妇产、儿科等紧缺专业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四)按我市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具体发放事项及有关要求按照人社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区)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六)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实行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人社会同纪检部门全程指导和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市关于专项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察或聘用资格。


  (五)考生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七、报名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一)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玉溪市人民医院    李老师  0877-2036632


  玉溪市中医医院    赵老师  0877-2079572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刘老师  0877-6130669


  玉溪市儿童医院    胡老师  0877-2069091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   卢老师  0877-2023685


  玉溪市中心血站    蔡老师  0877-2788986


  玉溪市急救中心    孙老师  0877-6169177


  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杨老师 0877-2610848


  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王老师  0877-2026654


  赖老师  0877-2030554


  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周老师  0877-8015056


  通海县卫生健康局     张老师  0877-3029015


  澄江市卫生健康局     汤老师  0877-6913825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     张老师  0877-5019059


  易门县卫生健康局     张老师  0877-4984992


  峨山县卫生健康局     王老师  0877--4010633


  新平县卫生健康局     杨老师  0877-7010242


  元江县卫生健康局     苏老师  0877-6292056


  (二)监督电话:


  市卫健委派驻纪检组   0877-6135259


  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   0877-2013957


  市卫健委人事科       0877-6135208


  附件: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玉溪市)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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