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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公务员考试普洱市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6-18 15:11      来源:普洱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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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公布2019年公务员录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开展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普洱市2019年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等后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人员

  报考公安、监狱、戒毒部门人民警察岗位和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前要进行体能测评,体测结果作为资格复审的一个必备条件。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不超过岗位招录数4倍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二)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报考普洱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岗位由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报考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岗位由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体能测评按照或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具体测评的时间、地点请考生等候电话通知。为保证顺利完成测评,请考生注意健康饮食、充足睡眠,测评当天着适宜运动的服装。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参加测评,未按要求携带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评考场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

  省公务员局公告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含报考普洱市公安系统和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岗位待体能测评结束后按规定确定的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及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时遇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可以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后续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

  各县(区)、各单位按下列规定时间完成资格复审工作:

  首批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第一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录乡镇公务员的人员请于2019年6月27日前全部完成资格复审工作。

  (三)资格复审组织单位

  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负责或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其中:法检系统的岗位分别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审核;市级单位的岗位由招录单位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县(区)级及以下单位岗位(含公安系统)由所属县(区)委组织部审核。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材料

  1.身份证。请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可登录专题信息网,从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毕业证(学位证)。非2019年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岗位如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学位证);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现场签署《2019年度云南省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考试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由招录单位在考察阶段进行核实。

  4.户口薄(只限招考简章中“生源地户籍要求”栏明确限制到“招考单位所在州市和“民族要求”栏要求“少数民族”的岗位,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考虑到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申请资格并最终获得证书的时间滞后问题,请进入2019年我省公务员资格复审时报考岗位需要证书、但又未能提供证书原件的此类人员写下承诺书,在考察阶段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不同等级(A或C证)证书的原件,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的过程,须对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程序做出承诺并现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人员,承诺不出现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行为;保证填报的报名信息及提供的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有效,符合报考岗位的所有报考条件,若在考录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等行为,本人自愿接受相关处罚;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兼职的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保证在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招录单位,否则本人自愿接受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罚。

  2. 请各县(区)、各单位负责公务员招录工作的人员主动联系考生告知资格复审事宜。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各县(区)、各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的视为个人放弃。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请广大考生必须经常地、及时地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uershi.gov.cn)、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查询阅读公告通知及相关文件,因未及时登录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因不遵守有关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资格复审过程中,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考生及其他干扰资格复审的人员,将严肃处理。

  4.资格复审期间,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并注意安全,如遇情况及时与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联系(联系电话:0879—2141632)

  三、面试预告

  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的面试统一于7月中旬举行。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于7月底前举行。面试的其他详细情况详见后续的面试公告。

  特别提示:省公务员局明确规定本次公务员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准举办、也不准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笔试和面试培训班、辅导班,不准销售、也不准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任何教材;目前出现的社会培训机构举办或者个人举办的培训班、辅导班、包过班等各类培训班,均属于培训机构或个人的行为。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普洱市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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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公务员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