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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德宏州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3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7-10-20 09:42      来源:德宏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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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德宏州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公务员调配管理工作,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拟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公开选调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岗位2名(科员岗);

  (二)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党务岗位1名(科员岗)。

  说明:因州中级人民法院员额、科级职数的限制,入额法官、检察官调入州法院后,须退出法官、检察官员额身份;此次选调的岗位均为科员岗,选调人员无论调入前担任何种职务,调到州中级人民法院后,职务只能确定为科员,执行科员工资待遇。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工作年限满3年以上,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德宏州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需求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影响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职位(2017年10月18日)。在德宏党建网、德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德宏法院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2017年10月30至31日)。由选调单位负责,各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l:3。如果报考人数未达到计划选调岗位数3倍的,选调岗位将进行裁减。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必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报名只能选择1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报,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德宏州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登记表和承诺书的样本可从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hrs.yn.gov.cn)、德宏法院网(www.dhfy.gov.cn)下载。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至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一楼调解室(芒市大街34号)。

  3.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单位证明(内容包括参加工作时间、历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岗位要求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③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要有档案管理人员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盖章);④《德宏州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⑥本人签名按手印的《德宏州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

  (三)笔试(2017年11月25日)。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科目为《法律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其中: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岗位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党务岗位进行《综合知识测试》。

  1.笔试时间:

  2017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芒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所列为准)。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务必于2017年11月20日至23日到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领取准考证。

  3、公布成绩。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hrs.yn.gov.cn)、德宏法院网(www.dhfy.gov.cn)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六)考核。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由选调单位负责,主要对拟选调人选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如首次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七)确定选调人选。选调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初步意见,报组织部门讨论决定选调人选。

  (八)公示。选调人选确定后,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hrs.yn.gov.cn)、德宏法院网(www.dhfy.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的,可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选调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州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实施,州级相关监督部门全程监督。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2998081 (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2134004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2211649(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附件: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