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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藏公务员考试考前一天该如何准备

http://www.chinagwy.org       2015-09-18 13:35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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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西藏公务员笔试将于明日举行,备考了这么久,终于要信息满满的上战场了,那么在这个考前一天考生应该怎么过,要准备什么呢,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org/)建议考生考前一天要做好下面几方面准备。


  一、要保持良好心态


  1、看看自己喜欢看的课外书籍,让自己的精神放松;


  2、做一些简单的体育运动,如打打羽毛球,跑跑步等比较轻松的方式让精神放松,注意:考前一天千万不能做剧烈的运动,以免身体受伤或者太累,身体得不到及时修整,影响到第二天的正常考试。


  3、听听音乐,放松心情。


  4、“忘记考试”。并不是让考生不考了,而是让考生别想有关考试的具体事情,以免增加考生的心理负担。


  二、注意饮食


  考前一天,考生尤其要注意健康的饮食安排。每年都有很多考生没有注意到这细节,在考试过程中频频上厕所,大大影响了考生的正常发挥。具体要做到:


  1、不吃辛辣食品,辛辣食品容易引起拉肚子等情况。


  2、不大吃大喝,暴饮暴食。很多考生在艰苦奋战很长时间后,在考前想给自己一个全方位大放松,“犒劳”自己,结果适得其反。


  3、不吃自己平时少吃的食品。吃平时少吃的食品,在生理方面需要考生有一个全新的适应,如果适应不良,会对考生身体造成一些突发性影响,影响考生在考试时的正常发挥。


  三、做好考前准备


  考生在晚上睡觉前一定要将第二天考试的有关物品准备齐全,以免从第二天慌张,遗漏重要物品。主要做好以下有关准备:


  1、身份证和准考证一定要准备好,准考证可以多打几张,考试时做草纸用;


  2、带好考试用的签字笔、铅笔、橡皮,最好多带几支,笔的规格一定要与考试的要求相符合;铅笔建议买自动的考试专用涂卡铅笔,多备点笔芯,如果不是自动的铅笔,最好是准备几支,提前削好,别削太尖,适合涂卡用就好,可以带削笔刀,有备无患;


  3、考生最好带一块手表,考试过程中有利于把握时间;


  4、可以带瓶风油精、清凉油或者红牛饮料,特别是下午考试中考生容易犯困,有助于考生提神。


  延伸阅读:


  考场规则


  1、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除考试另有规定外,应试人员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得提前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4、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5、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不得答卷。


  6、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和作答主观题, 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相关的信息点及作答客观题。不得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任何标记。


  7、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损、错装、字迹不清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和答题卡(纸)。


  9、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内容和答题信息传出考场。


  10、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收卷签字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11、应试人员必须遵守本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否则,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应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警告仍不改正或考后认定的,给予本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


  (二)在试卷、答题卡(纸)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


  (三)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四)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特殊标记的;


  (五)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六)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警告仍不改正的;或将手机、资料、电子设备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至座位的,给予本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


  (二)违反规定夹带、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三)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抄袭、协助抄袭的;


  (五)互相交换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的。


  四、有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二)使用手机等工具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


  (三)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六、对本规定三、四、五条所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理的,考试机构可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七、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威胁、辱骂、诬陷他人,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考场现场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