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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特岗教师招聘2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10 15:04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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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24〕5号)文件精神,为科学、有序做好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聘任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聘任期)纳入本师教师队伍统筹管理,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
 
  二、招聘计划
 
  此次第十二师特岗教师公开招聘20人,其中一〇四团中心小学2人、五一农场中学4人、三坪农场子女学校3人、头屯河农场学校5人,西山农牧场子女学校3人、二二一团学校1人、二二二团子女学校2人。涉及17个岗位,具体岗位设置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应聘向下的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5.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同,并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
 
  6.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8.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第十二师政务网(http://www.12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有关考试相关事宜安排均在此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要按照公告时间及时做好各项工作,因未查看公告导致未按要求进入招聘下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智考中国报名平台为指定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05)进行注册、报名,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岗位核减和取消、岗位改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准入查询、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签订聘用合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12:00至2024年5月17日12:00
 
  资格审查:2024年5月10日12:00至2024年5月17日19:00
 
  1.报考人员通过第十二师政务网查询《2024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学科岗位表》(附件1),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考,防止错报、误报。报名表被退回的报考人员须在5月17日19:00前重新提交报名表,逾期视为报名失败。每位报考者只能填报设岗团场学校的一个计划岗位。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人员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户口本扫描件、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获奖证书、承诺书(附件2需上传手写签字版承诺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3.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本扫描件、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获奖证书、承诺书(附件2需上传手写签字版本承诺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并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4.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
 
  (二)资格初审
 
  第十二师教育局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如未通过,请及时按照要求修改完善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三)岗位核减和取消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4年5月20日在第十二师政务网公布。
 
  (四)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20日14:00-1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其他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一经发现,取消笔试资格。岗位改报时间段内,对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10:00至5月24日23:30。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笔试及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10:00-12:00
 
  将在第十二师进行现场笔试,考生需随时关注公告,及时查看相关注意事项。
 
  2.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学科知识等相关内容,试卷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师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由个人登录报名账号在报名系统中或在第十二师政务网上查询。报考免笔试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七)资格复审
 
  第十二师教育局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八)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6月1日10:00-20:00(具体要求请持续关注十二师政务网)
 
  2.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教育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九)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人员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
 
  (十)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体检由第十二师教育局统一组织开展。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调阅面试合格考生档案资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及后续环节若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拟聘用资格,则计入诚信档案,3年内禁止报考本师范围内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十三)准入查询
 
  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规定情形的,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十四)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准入查询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十五)审批录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三定”的原则与拟聘人员(初次就业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兵团团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非初次就业人员需提交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签订《兵团团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与新招录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12个月。
 
  (十六)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录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监督
 
  第十二师教育纪工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3073729
 
  七、招聘有关事项
 
  1.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第十二师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公告由第十二师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3718882
 
  (工作日:10:00-13:30  15:30-19:30)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400-088-0028
 
  (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2.承诺书
 
 
  第十二师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