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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昭苏县相关单位招聘55人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5-25 16:58      来源:昭苏县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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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昭苏县相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昭苏县相关单位岗位需求,经昭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根据岗位年龄要求依次类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1979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3.符合《职位表》(附件1)职位需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身体素质;


  2.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含2020年9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3.热爱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工作责任心,少数民族报考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聘用通用体检标准。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曾在县聘岗位工作期间主动辞职或被辞退等不满三年的;


  6.县级聘用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昭苏县就业服务平台、昭苏零距离、昭苏县党建网(http://www.zsxdj.gov.cn/)等形式进行公开发布《2020年昭苏县相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其职位表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6月1日;


  2.报名地点:昭苏县人社局三楼301办公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招聘人员根据职位需求,如实填写《2020年昭苏县相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4.相关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共95元/人。


  (三)资格审查


  招聘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由县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的和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四)笔试


  1.考试科目:①笔试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命题和答题;③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2.考试须知:①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6月4日上午,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②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前往人社局一楼大厅公示栏查询。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语言为国家通用语言;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对象:按照报考人员职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报考“昭苏景区管理委员会讲解员”的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采取模拟的方式组织实施。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同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申论》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在人社局一楼大厅公示栏公示。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八)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对其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并会同户籍所在公安局国保大队,户籍所在派出所,户籍所在村、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组织政审工作。主要政审应聘人员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


  2.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行的表现情况;


  3.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同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拟聘人员确定后,在人社局一楼大厅公示栏,昭苏县党建网(http://www.zsxdj.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县人社部门、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核实统一答复。


  (九)递补办法及递补期限


  1.递补办法: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后,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单位辞退(解聘)、考入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所产生的空岗名额,按照同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职位没有符合人选的,按照同批次参加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递补期限:递补期限为当年有效。


  (十)空岗调剂


  因无人报考或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落榜所造成的空岗,由用人单位同意,报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协商后,可以按照同批次参加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调剂。


  三、工资待遇及考核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纳入地方财政管理序列,与在职县级聘用人员同等对待;


  2.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原则上每三年签订一次合同(初次签订含试用期12个月);


  3.服务期中,聘用人员工作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随时予以辞退(解聘);当年考核定等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解聘);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自行辞职或服务期满被解聘的,用人单位不予任何补偿,聘用人员不再具有相应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可以参照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考核标准执行,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一起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5.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学习、培训培养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四、招聘工作纪律及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


  2.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考官、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招聘过程中有关岗位调整、补充公告等事项,将在昭苏县党建网(http://www.zsxdj.gov.cn/)及时进行公告。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县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02250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31222(县组织部)


  监督电话:6022308(县纪委监委)


  附件:


  1.《2020年昭苏县相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0年昭苏县相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


  2020年昭苏县相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附件.zip


  昭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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