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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宁县委网信办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3-13 16:05      来源:伊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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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宁县委网信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网信队伍建设,经伊宁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新疆伊犁伊宁县委网信办工作人员。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干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


  (一)符合岗位条件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持有毕业证)、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及亲属(夫妻关系、旁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二)在招考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处理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因个人原因,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四)录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因故取消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五)曾经在公务员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满5年的人员;


  (六)报考人员与县委网信办领导干部有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


  (七)已经是伊宁县县聘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八)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人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伊宁县委网信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伊宁县人民政府信息网(www.xjyn.gov.cn)、伊宁县零距离、杏乡我的家微信公众平台。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证明。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3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现场审查


  4.报 名 费:100元/人


  5.报名地点:伊宁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3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使用国家通用文字,采取闭卷形式答题。


  4.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考场,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面试


  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根据实际报考人数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


  (五)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六)政审


  考生填报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认定。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所需费用按实收取。


  (九)公示


  拟聘人员审定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福利待遇


  (一)实行合同聘用制。合同期为一年,聘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并签订续聘合同。新聘用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县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二)新聘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及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若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产生人员空缺,按上一环节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本《简章》由伊宁县委网信办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伊宁县纪检委:0999-4022617


  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999-4051260


  联系人:马晓瑞 卡迪娅·阿布都西提


  联系电话:0999-4050828 1562812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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