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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招聘1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10-16 14:09      来源:喀什政府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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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专业技术岗),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成立于1934年,是新疆最早建立的西医医院之一,由驻军医院改编而成,原为新疆省立第三医院。在广东省的无私援助下,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结束了南疆没有三甲综合医院的历史,医院现有编制床位1400张,平均开放床位2000张以上,现有在岗职工3408人。目前,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实力在全疆综合医院中排名第三,地州医院中排名第一,是南疆区域医疗中心,承担着喀什地区、兵团农三师农牧团场及克州、和田、阿克苏等地州毗邻县乡600多万人的医疗保健服务,服务半径400多公里。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应急先进集体”、“全国百佳诚信文明示范品牌医院”、“全国创先争优示范医院”、“自治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等70多项荣誉称号。


  近五年来,医院牢牢把握广东援建的机遇,先后与广东省多家三甲医院建立了技术协作医院关系。医院围绕内涵建设和能力提升,以重点专科建设和科研能力建设为抓手,按照广东前指“学科带动,做强三甲,辐射南疆,医疗惠民”的援建原则,先后建成了25个自治区级重点专科,2个自治区级护理培训基地以及目前南疆医疗行业唯一的博士后工作站,医院综合实力迅速得到提升,在全疆综合医院中位列第三,在全疆地州级医院中稳居第一。


  今后,医院将按照“办精品三甲医院,创疆内一流名院,建中亚医疗中心”的发展愿景,努力实现“双百”发展目标,把医院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医疗中心”。


  二、招聘岗位:本次招聘人员为5%储备编制人员,岗位详见《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年龄:截止2018年9月30日,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七)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九)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国民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


  2、报名方式:邮箱(kdyyrlzyb@163.com)及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疆喀什市迎宾大道120号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许女士、王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0998-2962715,2962651


  5、报名所需材料:


  ①《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红色背景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6、一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由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申报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六、笔试


  资格审查、政审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考试,笔试采用国语答题,医学岗位考试内容以医学三基知识为主,行政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含近期时事政治)。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笔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通过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身份为差额事业单位5%储备编制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


  经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十三、招聘监督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8-2813986,2671016


  十四、其他事项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喀什政府信息网(http://www.kashi.gov.cn/)发布,公告未尽事宜,由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18年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2018年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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