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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兵团司法行政系统选调18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9-14 08:54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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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内地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系统拟面向内地选调1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


  兵团司法局职位8名、第一师阿拉尔市司法局职位5名、第二师铁门关市司法局职位2名、第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职位2名、第十三师司法局职位1名。具体选调职位详见《2018年兵团司法行政系统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内地各级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内地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与拟调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详见职位表)


  6.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 具有《公务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6. 工作中曾发生较大失误的;


  7. 档案存在造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情节较重或存在瞒报的;


  8.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条件


  详见《2018年兵团司法行政系统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9月24日。


  2. 报名方式(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在兵团司法局网站(http://sfj.xjbt.gov.cn/)下载《2018年兵团司法行政系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并盖章后,附以下相关材料,传真至兵团司法局政治部。面试前携带《报名表》原件及相关材料,到兵团司法局政治部进行复审。


  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律师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面试初步人选。


  (三)面试


  10月20日面试。面试采取面谈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面谈占40分,主要测试个人素质与工作岗位的匹配性;结构化面试占60分。面试地点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2. 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查阅被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


  3. 考察环节出现职位空缺需要递补的,经人社局审核,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调动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五、待遇保障


  1. 选调干部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购买集资房,在兵团工作满5年后办理相关房产手续。不符合申请购买集资房条件或无意愿、无条件购买集资房的,给予正科级及以下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2. 选调干部配偶、子女可以随调随迁。随调人员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在机关事业单位平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配偶、子女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享受事业单位简化招聘程序的绿色通道政策;本科以下学历的,根据本人条件和意愿,可以帮助推荐到企业适当的岗位工作。到企业工作的配偶、子女,第一年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补助。


  3. 子女在兵团所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享受兵团职工同等政策。


  4. 选调单位按规定报销首次进疆交通费。配偶、子女未随迁的,每年由所在单位报销1次配偶、子女进出疆交通费(限10000元以内)。


  5. 对选调人员设置半年考察期,兵团司法局根据选调人员在考察期间的表现、人岗相适程度进行考核,对考察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晋升条件的,直接晋升。考察期和原单位同级任职时间计入任职年限。


  六、其他事项


  1.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级以下党政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 工作经历和取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3. 本次选调将通过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七、纪律监督


  兵团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和驻司法局纪检组对兵团司法局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选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调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的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团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1-2890466


  兵团司法局 0991-2358380(传真)


  监督电话:0991-2896306 2358357


  电子邮箱:guzonglian@163.com


  兵团司法局政治部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10楼


  附件:1.201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内地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2018年兵团司法行政系统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3.2018年兵团司法行政系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司法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