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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林业学校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9-04 14:46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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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林业学校2018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社厅同意,自治区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新疆林业学校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林业学校是自治区林业厅直属单位,成立于1955年,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76亩,建筑面积约2.1万平米。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从事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林业行业职业技术教育机构。目前,学校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即“新疆林业学校、新疆林业技工学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培训中心”三块牌子。主要社会职能是:为自治区林业事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培养林业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建校60多年来,林校为自治区林业行业培养了3万多名专业技术人才,为自治区林业事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林业学校已发展成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新疆分院、中国林科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疆培养基地、北京林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新疆分院。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等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按岗位条件分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期间出生)和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八)少数民族应聘人员需取得MHK三级甲等以上证书或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民考汉人员除外);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8年9月1日):


  (一)在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方面,尤其是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方面存在问题的;


  (二)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六)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七)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或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八)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林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林业厅网站(http://www.xjlyt.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11日(节假日和周六、周日除外)。


  (二)报名


  报名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林业厅网站(http://www.xjlyt.gov.cn),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查阅《报名流程》,选择相应的报考职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11日北京时间18:00截止。


  6、缴费时间: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11日北京时间18:00截止。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2018年9月13日起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上网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0、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需书面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审批,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可调整为2:1及以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1、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13、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7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14、招考单位联系电话:0991-7861706。


  15、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9月1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相关规定及要求: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注明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林业厅网站(http://www.xjlyt.gov.cn)公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林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及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在任何一项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林业厅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试题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以汉语统一命题、汉语答题。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自治区林业厅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60%;管理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有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林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林业厅网站公布总成绩排名。


  七、体检


  新疆林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由自治区林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按照入围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林业厅网站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自治区林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体检人选后,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林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考察


  1、自治区林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应聘者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林业厅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林业学校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自治区林业厅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十二、招聘监督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林业厅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尚晓雷(驻林业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监督电话:0991-5851041、5813192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林业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林业厅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林业厅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林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新疆林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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