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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面向退役士兵招聘25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7-11-03 08:40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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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公路管理局系统面向部队退役未安置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监察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7年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驻南疆地州(市)公路管理局拟面向部队退役未安置人员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0名,其中:管理岗65名,专业技术岗93名,工勤技能岗9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下设21个县(处)级事业单位,是全区公路行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全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口岸、边防公路、管辖范围内专用公路的养护和质量管理以及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管理;负责非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运营与管理;根据交通运输厅授权,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交通运输厅安排,承担部分公路建设任务。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部队退役未安置人员。


  (二)报名条件


  1.管理、专业技术岗。士官报考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6日至1999年11月5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须材料齐全),身体健康。义务兵报考条件: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6日至1999年11月5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须材料齐全),身体健康。


  2.工勤技能岗。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6日至1999年11月5日期间出生),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学籍档案材料需齐全),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


  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公路管理局系统面向部队退役未安置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报名及缴费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http://www.xjrs.gov.cn/)。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信息,了解招聘公告所规定的有关政策、报名程序、注意事项,以及岗位所要求的性别、族别、年龄、学历、专业名称、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按照自身情况严格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务必谨慎选择。如有疑问,可先致电咨询,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1.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名缴费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下同):2017年11月6日10:00—11月12日18:00截止。


  (2)笔试费用:考生每人需缴纳笔试费100元(报名费、笔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3)报名流程


  ?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


  ?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按要求进行操作;


  ?填写《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公路管理局系统面向部队退役未安置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④传送电子彩色照片(1寸蓝、白底证件照JPG、GIF、PNG规格);


  ⑤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4)确认笔试。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艰苦行业、急需紧缺专业等特殊岗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批后可调整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照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注意事项


  ①考生须通过工商银行网上缴纳报名费、笔试费,记录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考生一旦缴费,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④职位咨询电话: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处0991-5282210、5282147。


  ⑤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五、笔试


  (一)发放、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11月14日起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二)考试时间


  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地点


  乌鲁木齐市,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语种


  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考生使用汉语答题。


  (五)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


  (六)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烈士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笔试成绩加5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加10分;荣立二等功的,笔试成绩加20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七)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八)笔试成绩公布


  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告。


  六、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审查名单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通知为准。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报名表、报名资格审查表(需张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部队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已参加工作的退役未安置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岗位有明确要求的按照《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公路管理局系统面向部队退役未安置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执行。


  (二)面试入闱人员确定: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违纪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


  七、面试


  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面试通知。面试通知发布时间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面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二)面试考生须提供的资料。面试通知单、准考证、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总分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和加分成绩相加计算。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同职位入闱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班长、立功受奖的人员优先在本职位聘用;否则,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五)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3天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面试测评、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八、体检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考察


  由用人单位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提取人事档案。审核人事档案内容:一是士兵入伍手续部分;二是士兵军(警)衔、任职报告、士官注册表等综合部分;三是士兵奖惩表、入党(团)手续等;四是具有高中(中专)或普通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在部队考取中专及以上军队院校的,必须有完整的学籍档案;取得自学考试学历的,须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复印件等材料;五是体检表及体检结果。


  考察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档案审核中关于年龄、学历、经历、奖惩情况等内容有弄虚作假、涂改或隐瞒组织的,认定为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提请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党委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一、公示


  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包括下列主要事项:招聘岗位及人数、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考试成绩及排名、拟聘人员体检及考察结果、监督人及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二、调剂


  发布拟聘人员公示的同时,发布调剂公告,对面试成绩合格未进入体检人员进行调剂。进入调剂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符合条件的空缺职位进行调剂。调剂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核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在所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为五年。


  十四、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治部统筹协调,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包括应聘回避与组织实施回避。此次招聘由自治区纪委派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自治区纪委派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0991—5281420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0991—5282205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治部、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公路管理局系统面向部队退役未安置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下载)


  附件2: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公路管理局系统面向部队退役未安置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xls(下载)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治部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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