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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07 15:59      来源:北方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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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一)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要求,根据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直属于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挂天津市节能中心、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中心牌子,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院共内设7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产业规划研究中心、区域经济研究中心、智能制造与两化融合研究中心、会展及专家服务中心、节能咨询中心、综合咨询服务中心。
 
  工研院是国家工信智库联盟成员单位、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会员单位、天津市工程咨询协会会员单位和天津智库联盟成员单位,取得了QSE三体系认证,通过了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贯标二级,具备CMA检验检测资质、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并拥有多项知识产权。工研院是天津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单位,天津市5G发展联盟、天津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理事长单位,天津市智慧能源产业联盟发起单位和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产业联盟常务理事单位。
 
  二、招聘岗位
 
  我院2024年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岗位详见附件《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一)》。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应聘人员所学国内外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其专业方向与招聘专业方向要求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不允许以辅修专业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应届毕业生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非应届毕业生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启动报名工作第一日;
 
  8.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要求,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9.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具备办理调入手续的条件;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一)》(附件1)。考务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yxxh.tj.gov.cn)、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网站( https://www.tjiiti.org.cn)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从2024年5月6日开始。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9:00至5月17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12日9:00至5月18日17:00。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后48小时之内反馈,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合符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2日9:00至5月19日17: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已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5: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届时可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于2024年5月19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电话:022-28013603)。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2024年5月26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办公室专技岗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满分各为100分;办公室专技岗2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计算机类》,满分各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与基本能力。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后续相关通知。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报名表及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及时关注。
 
  (六)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在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以及岗位所需的实际工作能力。缴费时间:2024年6月14日9:00至6月15日16:00。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并下载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七)总成绩确定及发布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公开招聘成绩确定后,在3个工作日内公布。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yxxh.tj.gov.cn)、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网站(https://www.tjiiti.org.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程序。
 
  四、纪律与监督
 
  1.我院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具体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2.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3.严守招聘纪律,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宜
 
  因不可抗力因素,出现需要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会在发布招聘方案的网站发布调整信息。
 
  未尽事宜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最终解释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22-28229696转8051;
 
  监督电话:022-28229696转823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022-28013570   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2024年 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