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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西安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36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2-06 09:01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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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西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7〕338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


  6.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2月13日-2002年2月12日出生),具体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全程网上办理,不接受现场报名和咨询。


  1.网上报名。本应聘人员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2月13日09:00至2020年2月17日18:00。


  3.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2月13日09:00至2020年2月18日18:00。


  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区县和开发区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如需咨询相关事项,请及时联系市教育局及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适时发布并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安排在市教育局、区县和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或电话告知,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区县和开发区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携报名信息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工作,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市教育局、区县和开发区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注意事项等由市教育局、区县和开发区人社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或电话告知。


  (三)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区县和开发区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在市教育局、区县和开发区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由西安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资格证等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此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相应咨询电话。

 

  附件:招聘岗位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1

市人社局

029-86786870

2

市教育局

029-86787710

3

新城区人社局

029-87453862

4

碑林区人社局

029-89625318

5

莲湖区人社局

029-87321516

6

雁塔区人社局

029-85575109

7

灞桥区人社局

029-83551151

8

未央区人社局

029-86284011

9

阎良区人社局

029-86205079

10

临潼区人社局

029-83823290

11

长安区人社局

029-85290242

12

高陵区人社局

029-86916450

13

鄠邑区人社局

029-84822711

14

蓝田县人社局

029-82731701

15

周至县人社局

029-87114828

16

航空基地社会事业局

029-89082238

17

航天基地人社局

029-89696807

18

国际港务区组织人事局

029-83332135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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