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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教师招聘2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8-08 15:19      来源: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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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幼儿教育工作,优化幼儿园布局,提升延安市市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计划为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计划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0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范围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所涉及的范围、户籍、工龄、年龄、任职时间、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岗位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一)招聘范围


  招聘的范围为2019年及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延安市常住户口;延安市生源;延安市辖区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初等教育(幼师方向和学前教育方向)专业的毕业生,按照学前教育专业对待;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资格条件(以附表岗位需求为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6日至2001年8月6日期间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国家、省和市对公开选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三、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8月6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yapt.cn/)发布2019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08:00— 8月15日18:00


  2.报名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登录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按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记入本人诚信记录。应聘人员应上传本人近两月二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有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发文授予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之一者报考的岗位,可不受开考比列限制。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因取消岗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对不改报或不适合应聘岗位的退还所缴报考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执行;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13日08:00—8月16日18:00。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的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08:00—8月17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打印报名表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08:00—8月17日18: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报名表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按50元收取。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2019年8月20日08:00— 8月24日09:00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必须持有准考证,未持有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管。


  (五)笔试


  1.本次招聘教师笔试工作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分两部分内容:①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②幼儿心理学、教育学知识及运用,占50分。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沿用幼儿教师招聘规定的《保教知识与能力》、《幼儿心理学》、《学前卫生学》以及学前教育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内容。重点考察教师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2.时间和地点:拟于2019年8月24日上午09:00—11:30,组织参加2019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进行笔试,笔试地址在延安市区内学校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者缺一不得参加笔试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预计一周左右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在公告公布网站查询。


  对违纪违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数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遇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及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资料根据招考工作进展情况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本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面试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才艺展示、课堂设计和答辩等环节进行。其中才艺展示占80分、答辩占20分。应聘者采取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公告公布的网站另行通知。


  (八)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九)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及考察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十)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招聘人员名单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③自愿放弃的;


  ④因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


  2.对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考生,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招聘结果通知。公开招聘确认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招聘确认人员凭《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3.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签订服务期为3年及以上(包括1年试用期)。招聘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各环节,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联系电话: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911—2160652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人事劳资科


  电话:0911-8073525


  报名网站及技术咨询: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电话:0911—2162304


  附件:2019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需求计划表。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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