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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陕西汉中市级政府机关单位遴选公务员1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4-03 13:47      来源:汉中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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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公务员局关于市级政府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以及《汉中市市级机关从基层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为市级政府机关(参照)公开遴选部分公务员(参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职位

  根据各部门(单位)填报的补充人员数和空编情况,计划给市级政府机关(参照)共遴选17名公务员(详见附件1)。

  二、遴选人员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较强,工作实绩突出。

  2.年龄在33周岁(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或35周岁(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体以职位要求为准),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3.具有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有3年以上市级及各县(区)、镇(办)党政机关工作经历(2016年2月30日前招录的),目前在编在岗人员。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6.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有服务年限未满的或尚在试用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的程序、步骤

  (一)发布公告

  通过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4月9日至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到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与调配科办公室自愿报名(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市政府院内,电话:2626191)。

  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汉中市市级政府机关(参照)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报名表》(自行在市政府网站下载填写);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遴选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发给《准考证》;最终的资格审查以办理遴选手续时报考者的个人档案为准,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试

  遴选考试包括初试和面试,初试包括基础知识、材料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三部分。

  1.基础知识考试。基础知识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新发展理念、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规知识、办公自动化、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2.材料写作考试。材料写作采用100分制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4个小时,借助自带电脑和相关资料,完成给定题材材料写作。

  3.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用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的MS-word、MS-powerpoint、MS-excel三个模块进行机考,每个模块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控制能力等。

  (五)人员确定

  1.确定初试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均有资格参加初试考试。综合文秘职位须参加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考试,业务管理职位需参加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初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核发《准考证》时确定。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初试。

  2.确定面试人员。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按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排序出现竞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初试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初试成绩必须高于或等于同类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初试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有一门缺考或初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初试成绩核算公式(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综合文秘职位初试总成绩=(基础知识成绩×40/100)+(材料写作成绩×60/100)

  业务管理职位初试总成绩=(基础知识成绩×50/100)+[(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3)×50/100)

  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市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3.确定考察人员

  按初试总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入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按该职位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末位并列时,均确定为考察对象。

  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或主动放弃的,将取消被考察资格,该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后放弃的不再递补。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综合成绩不再作为确定体检及拟录用依据。

  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要实事求是,考察结果必须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4.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从被考察人员中按1:1确定。

  体检方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内容和要求执行。

  5.确定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录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根据公示情况,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录用人选。对拟用录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


  2. 汉中市市级政府机关(参照)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