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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陕西省宝鸡市委宣传部遴选4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3-23 09:45      来源:宝鸡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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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委宣传部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为市委宣传部遴选机关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县级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并符合本级机关最低工作年限规定。公务员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日为2018年4月9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4月9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或公共管理类专业(专业类别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不能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工作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宝鸡党建网自行下载报名表(A4双面打印),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章后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4月9 - 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宝鸡市委宣传部1145室(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

  资格审查:报名时携带报名表(一式3份,粘贴照片)、个人自荐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以及报考职位相关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市委宣传部按规定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一般不低于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计划。

  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市委宣传部领取笔试准考证,收取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

  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遴选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计算确定。遴选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考察,重点围绕德能勤绩廉现实表现,考察其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现实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职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拟确定为遴选对象人员在宝鸡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每个环节安排及相关要求事项均在宝鸡党建网(www.baojidj.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2、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3、参加公开遴选的报考者,要严格遵守公开遴选纪律和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对进入考察环节后放弃资格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对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

  联系人:周北乐(市委组织部)3260631

  高飞雪(市委宣传部)3261079

  附件: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