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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西安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4-12-22 15:57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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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发〔2014〕383号)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通过定向招聘为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选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长安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所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共31人(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我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我区事业单位具有干部身份的在职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已转正定级),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2006年2月6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人员外,具有市人社局核发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或《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定向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符合定向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4年12月25日-2014年12月2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新政府西316室


  3.所需资料: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单位介绍信(需经主管单位盖章同意)、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考察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实行合格制。主要内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1)报名人数未形成竞争,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报名人数形成竞争,增加面试环节,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


  (三)公示


  根据面试或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长安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凭市人社局同意聘用文件办理台帐、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不再办理调动等其他手续。


  联系电话:029—85290242


  附件:2014西安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局招聘职位表

 

长安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所人员需求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需求人数

备注

1

韦曲所

3

 

2

郭杜所

2

 

3

滦镇所

2

 

4

王曲所

1

 

5

马王所

2

 

6

太乙所

1

 

7

东大所

2

 

8

子午所

1

 

9

细柳所

2

 

10

杜曲所

2

 

11

黄良所

1

 

12

引镇所

2

 

13

鸣犊所

1

 

14

五台所

1

 

15

王莽所

1

 

16

灵沼所

1

 

17

兴隆所

3

 

18

五星所

1

 

19

杨庄所

1

 

20

魏寨所

1

 

合计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