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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科研助理11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6-24 17:40      来源: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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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2022年上半年劳务招聘科研助理的公告

 

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精神及我院平台建设、课题项目建设工作需要,临床医学院拟劳务招聘科研助理11名,聘期1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并完全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2022年上半年劳务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2年9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师德师风、行业作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详见《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2022年上半年劳务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到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702办公室现场报名,同时提交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方向证明、就业派遣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8:00-2022年7月1日17:30。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所填信息和递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2、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是否应届毕业生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为准。

3、招聘岗位规定了专业方向的,需提供由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专业方向的证明原件。

(四)招聘岗位若有因无人报名取消的情况,由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考核与公示

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由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统一部署。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取消下一轮程序。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最低应大于或等于60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随考试成绩一并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体检由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组织安排,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对初次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在三日内在其它同级别医院组织复检。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如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考试考生的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从高分到低分(最低应大于或等于60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按照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后果自负。某岗位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考试的考生的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从高分到低分(最低应大于或等于60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的考试成绩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确定为拟劳务招聘人员,并在医院通知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83591

附件1-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 附属医院2022年上半年劳务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附件2-报名表.docx

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