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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宜宾江安县招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6-08 17:19      来源:宜宾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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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安县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公告

 

根据江安县县属国有企业发展的需要,按《江安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选)聘经营管理者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1名,即:江安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法人)1名。

二、招聘范围

符合下列范围之一:

(一)在编在职(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二)具有国有企业或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经历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廉洁从业,作风和个人信用良好。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4.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必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熟悉国家相关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

5.较强的开拓及统筹、决策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公关交流能力,团队合作及敬业精神。

(二)具体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关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详见《江安县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规定。

2.学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应聘者应累计具有3年及以上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股级及以上职务及相应工作经验。

4.企业人员应聘者应累计具有3年及以上的同级及以上国有企业(含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或相应工作经验。

5.年龄、证书取得时间、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6.报考人员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务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在国有企业任职的;

(4)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的人员。

四、报名及相关程序

招聘公告在四川人事网(http://www.scrsw.net)、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发布,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讨论决定、公示和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8日08:30至2022年6月17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412810332@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手机号码+应聘职位名称”。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名,准确、如实填写《江安县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近期彩色<红底>免冠证件照)各项信息,并发送到报名邮箱。此次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

2.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含全日制及在职学历)、学位、有关执(职)业(职称)证书、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证明等材料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

联系人:文女士,联系电话:0831-2622014,14780818271。

(三)资格审查

1.网络资格初审。对报名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评,符合岗位条件的初步人选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复审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网上资格初审仅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报考,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1)在职(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报考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江安县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报名信息表》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登记(审批)表复印件1份(须加盖档案管理鲜章);

⑤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须加盖鲜章);

⑥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审核表复印件1份(须加盖档案管理鲜章);

⑦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红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

⑧若服从调配,则签写愿意服从任职职位调配承诺书(附件3);

⑨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2)企业人员报考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江安县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报名信息表》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须加盖鲜章);

⑤报考人所在企业属国有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证明材料1份;

⑥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⑦近期一寸彩色(红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

⑧若服从调配,则签写愿意服从任职职位调配承诺书(附件3);

⑨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

对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按照招聘职位名额至少1:3的比例进行面试。

1.面试形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了解报考人员所具备的领导能力、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对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等,分值为100分。

2.面试安排: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相关网站公示。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察

按招聘岗位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前三名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属国有企业。考察组还将按规定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

面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依据,不带入考察环节,根据考察情况,重新对考察对象进行排名,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通知本人体检的时间、地点。经组织考察,达不到招聘要求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须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报考人员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牵头,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递补人员从进入差额考察人选中综合比选确定,只递补一次。

(五)审定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根据考生面试、考察及体检情况,提出选聘建议人选,并按程序提请研究决定。

(六)公示和聘用

经研究确定的公示人选在四川人事网、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进入试用期。公示结束后因拟聘用对象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管理

(一)根据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二)聘用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辞去公职或辞聘,与原单位脱钩,不再保留原身份和待遇。

七、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经考核完成目标任务,年薪以15万元(含税)为基数,按考核结果上下浮动。任期激励在任期满考核合格后另行发放。

(二)聘用人员如符合江安县引进人才政策的,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八、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从严从快查处。

监督电话:

0831—2622014(江安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办公室)

0831—2624444(江安县纪委监委信访办公室)

九、其他事项

(一)调配管理。根据报考人员面试、考察等情况,结合江安县县属国有企业实际,对愿意服从调配到同类国企中层职位的报考人员,经综合分析研究并按程序报经审定,可调配到县属国有企业中层职位。对调配到县属国有企业中层职位的,薪酬按企业薪酬制度执行。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四川人事网、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本次选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全程科学做好自我防护!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31—2622014、2626615。

附件1.江安县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岗位表.docx

附件2.江安县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报名信息表.docx

附件3.愿意服从任职职位调配承诺书.docx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安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