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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四川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8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1-17 14:15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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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关于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由内江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普通全日制高等专科职业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实施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兼办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以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健康养老服务和医药卫生技术技能人才为主,并承担全市部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学院位于四川省医养结合城市——内江,地处成渝城市群发展带,是成渝经济区重要节点城市,东连重庆,西接成都,南靠自贡、宜宾、泸州,北通资阳、遂宁,属成渝半小时经济圈,区位优越。

  学院坐落在内江市高新区高桥教育园区内,用地总面积443亩,校舍建筑面积16.15万平方米。学院建有图书馆、教学楼、实训中心、学生公寓及活动中心等。学院设护理系、健康服务系、医学技术系、药学系、基础医学部、思政部(人文社科部)六个教学机构。目前开设有老年保健与管理、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助产、护理、药学等6个专业,有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两所(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内江市中医医院),校外实习基地30余个。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办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大学语文教师3名,大学英语教师2名,思政教师2名,计算机教师2名,体育教师2名,生理学教师3名,病理学教师2名,病原微生物与免疫学教师2名,中医学临床教师1名,药学教师1名,生物医学工程教师1名,财务工作人员2名,护理学教师15名。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2.守法遵纪,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

  1.2020 年 7 月31 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护理学教师取得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具体要求见《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4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6岁的人员。)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neijiang.gov.cn/)首页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专栏、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外网、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外网等网站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 2020年2月 21日18 时止。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1206005476@qq.com。

  备注:若是国(境)外留学生,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三)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 24 时前在学院网站(http://www.njnhvc.com)公布初审合格者名单,同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注意网上查询和保持电话畅通。正式考核时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各类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若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在读证明。

  特别提示: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为准)和学位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考核招聘方式及确定拟聘人员

  1.考核方式

  采取试讲(财务人员此项采取专业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教师基本素质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

  试讲和综合面试按照百分制分别计分,应聘者最终得分由试讲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成绩加总构成,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

  2.考核时间

  试讲: 2020  年 2 月 27 日。

  综合面试:  2020  年 2 月 27 日。

  如有变动,请以学院组织人事处电话通知为准。

  3.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应聘者应具备的本学科本专业知识和应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以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学院按规定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学院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采取到体检合格者工作单位或由工作单位出具综合考察材料的方式进行考察。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不予聘用。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公示

  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学院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给予学院正式编制,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学院按程序向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学院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12号)精神和学院规定,新进专任教师(含其他岗位职工),应至少担任一届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或兼任其他行政工作。

  四、纪律和监督

  1.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和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谭老师  0832-5173010;13628136885

  何老师  0832-5173045;17882584302

  监督电话:0832-220034(市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组)

  0832-5173009;13541639233(学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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