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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四川达州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12-26 13:44      来源:达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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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共 达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达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达 州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关于2019年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12月30日9:00-18:00。

  二、资格复审的地点

  (一)法院系统: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楼大厅(达

  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301号)。

  联系人:谯宁、宋远权;电话:0818-2252609。

  (二)检察院系统: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达

  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299号市检察院办公大楼406室)。

  联系人:何亮、唐栋梁;电话:0818-2181010。

  三、参加资格复审考生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

  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考生,应携带原单位离职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 2020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 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3份):

  (二)资格复审时,应由考生本人到场进行资格复审。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

  放弃,取消此次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进行递补。

  (五)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事宜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达州人事考试网。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

  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本次公招公务员面试时间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确定时间为准,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达州人事考试网。

  附: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