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四川   
四川

2019年四川巴中选调生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5-21 11:01      来源: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字体: 】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巴中市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


  (一)资格复审对象


  巴中市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即已列入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巴中)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调剂递补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四川选调生”网站公告)。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8:30)。


  地点: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西段185号市政大楼11楼19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


  (2)考生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由学校、院(系)出具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证明材料,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须提供院(系)党组织或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要求写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5)获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 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 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 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 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的考生(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7)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区县委组织部审核并签章的《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


  (2)考生准考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区县委组织部出具的2018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区县委组织部公章;


  (4)区县委组织部开具的2019年3月13日前已加入中国共产党证明材料原件,要求写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区县委组织部公章;


  (5)区县委组织部开具的、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证明材料(需写明任职起始时间)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区县委组织部公章;


  (6)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二、面试工作


  1.时间:2019年6月1日。


  2.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结束后,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届时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若电话号码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巴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若因考生通讯不畅或关机无法通知体检,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体检工作


  1.体检时间:拟定于6月15日上午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进入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注意休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24:00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时,眼睛近视的考生需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工作


  体检结果公布后,随即启动考察程序,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的情况,深入了解考生综合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习成绩、参加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参加违规违法宗教活动、是否符合选调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察,重点考察在基层工作的实际表现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程度。


  五、有关要求


  1.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


  3.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27-5266060。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