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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考调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7-07-24 11:11      来源:泸州市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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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拟面向全国公开考调1名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文秘岗位公务员1名、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名。


  二、考调范围


  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作风务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热爱文字综合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公务员文秘岗位的,须有1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6年7月21日及以前进入公务员队伍),且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文秘岗位的,须有1年以上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工作经历(2016年7月21日及以前进入事业单位或公务员队伍),且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当地公务员转任相关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五)现役军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党政大楼8楼817室(江阳区星光路6号),联系人:王丽莉,联系电话:0830-3123666,13320788665。


  4.报名须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③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江阳区委办公室负责在考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合格的,电话通知其领取笔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5:1,采用计算机答题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文稿写作水平。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2.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考调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笔试、综合成绩分别将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iangyang.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察人数与拟考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阳区委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的缺额,经公开考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从进入考察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调入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考调人员,由江阳区委办公室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iangy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江阳区纪委、江阳区委组织部举报或申诉。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由江阳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举报或申诉电话:


  区纪委0830-3123741


  区委组织部0830-3123715


  附件: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