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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面试后续事项

http://www.chinagwy.org       2017-07-17 10:39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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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四川公务员面试已结束,2017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面试后续事项还有哪些要了解的呢?下面,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org)就整理了面试结束后的相关注意事项,供考生参考。


  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省直机关达到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


  体检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在省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招录机关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招录机关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公示


  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或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